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餐资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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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0〕96号),现下拨你校2021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下拨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请各校严格按照《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5〕1号)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5〕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19〕23号)要求,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并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下达2021年春季寄宿制学校营养餐资金安排表
2.关于下拨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专项资金安排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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