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03-1500-2018-00119 | 文号 | 宁招委〔2018〕2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8-12-11 |
标题 |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03-1500-2018-00119 | ||
文号 | 宁招委〔2018〕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8-12-11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高中校、宁化县总医院、工贸学校、宁化卫校:
为做好2019年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高招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雷行健(宁化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张河云(宁化县总医院副院长)
孙越群(教育局纪检组长)
组 员:陈学勤、张海龙、吴常明、各校教务处主任
二、体检对象
2019年我省高招体检工作包括普通高考体检和高职招考体检两个部分,凡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宁化县医院参加高招体检。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高招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体检工作日程安排
1.时间安排
由于本次体检时间紧,任务重,人数多,请各校务必根据下表安排,认真组织好各类学生按时参加体检。
(1)胸部摄片
日期 |
学校 |
人员安排 |
12月13日-14日 |
工贸 |
每天约100人,共204人; |
12月15日-17日 |
二中、卫校 |
12月15日-17日上午:二中每天约115人,共286人; 12月17日下午:卫校43人; |
12月18日 |
五中 |
106人; |
12月19日-23日 |
六中 |
每天约120人,共624人; |
12月24日 |
社会考生 |
共84人; |
12月25日- 31日 2019年1月2日-3日 |
一中及12月期间未参加胸部摄片的艺考生 |
一中974人。 |
(2)体格检查(常规体检、抽血等)
日期 |
学校 |
人员安排 |
12月17日上午 |
工贸 |
204人; |
12月17日下午 |
二中 |
286人; |
12月18日-19日 |
六中 |
624人; |
12月20日上午 |
五中 |
106人; |
12月20日下午 |
卫校、社会考生 |
卫校43人,社会84人; |
12月21日-23日 |
一中 |
974人。 |
(3)如有个别艺考生因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体检的,在校生由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招生办组织在2019年1月到县医院参加体检。这些考生各校一定要告知学生有关医院抽血、胸部摄片检查的注意事项。
2.2019年1月24日前组织完成考生体检工作,学校将“体检表”复印件发给考生,复印件不得遗失,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参考;1月24日前各校报送《未参加2019年高招体检考生花名册》(附件5),没有未参加体检的学校,填“无”;
3.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1月29日前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2019年2月中旬前,市高招办对体检不合格要求复检的考生安排在市第一医院复检,并作出复检结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复检的考生需报送《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复检(终检)申请表》(附件6),学校需报送《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申请复检(终检)考生花名册》(附件7),以及考生体检不合格项目的原始材料。复检结束后,市于2019年3月6日~8日直接送达指定地点进行扫描,申请终检考生体检表的送达时间另行通知,省终检时间定于2019年3月16日。
4.考生若同时报名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应分别报送体检表。
5.残疾考生信息采集。各校要主动关心爱护残疾考生,维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并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各校应于2019年1月29日前将《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附件8)和《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附件9)报至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处。未在规定时间采集、填报残疾考生信息的考生不能申请普通高考和高职招考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
每生80元,由学校统一收好后交医院保健科。
五、强调事项
1.体检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要在醒目地方张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守则》(附件1)和《三明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附件2),医院要提前做好体检场所卫生及安全整治工作,体检时要安排保卫力量做好秩序维持及安保工作。招生监察组要派人员全过程参与体检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保证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校应指定专人负责体检工作,认真组织考生学习“考生体检守则”,宁化二中应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本校考生的交通和食宿安排,教育考生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考生往返交通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学生体检期间,各校均要安排考生上午7:50准时到县医院住院部大楼八楼参加体检,班主任要负责带队并协助组织考生有序进行体检。
3.学校必须向县招办领取“宁化县医院胸片报告单”和“宁化县医院化验报告单”,并在其右上角认真填写学校、考生号、班级、姓名;同时领取由招办打印的“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上“既往病史”一栏由考生用黑色水笔填写完整(身体健康的填“无”,如有患过肺结核、肺炎、肾炎、心脏病、外伤、烧伤、小儿麻痹、残疾、做过大手术的等,应如实填写)。
4.为保证肝功检查的准确性,考生参加体检的前几天饮食宜清淡,不得喝酒。根据医院安排,化验科会到校采集考生血样,具体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5.规范体检表的填写办法。为保证网上远程录取的准确性,各体检医师在进行体检时,应首先核对“体检表”中的考生相片是否与受检考生相符,严禁考生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体检表”中的各栏目一律由体检医师按要求用0.5mm 黑色墨水的签字笔正确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切不可潦草和随意更改。“体检表”中大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反映,各科体检医师应根据考生体检结果,将对应的表示数码填写在指定的框格内。对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在“备注”栏内用黑色墨水笔正楷填写。采用蓝色印油加盖医院公章(注意防渗)。“体检表”应保持清洁平整,严禁折皱、污损。由于体检医生笔误等导致体检表污染要求考生换表的请体检医生在“体检表”上注明情况并签名以示负责,考生持原表到招生办换新表。
6.体检表的整理。学生体检期间,各班带队教师要在场协助医院保卫人员维持体检秩序,班主任要收齐体检表,并按考生号分科类从小到大号整理清楚,严禁考生将体检表私自带走,未体检的考生体检表也要整理入内,填写《未体检考生情况登记表》,最后将完检的“体检表”交还医院保健科(门诊楼三楼东侧)保管,未收齐表格不得离开(保健科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3859169108、6827699)。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招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结论同时也是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招生院校开展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校要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我县2019年高招体检工作顺利完成。各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实施好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县教育局和县卫生行政部门将加强对高招体检工作的监督检查。
2.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加强对高招体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规范操作规程,严肃工作纪律。体检医院须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因体检医院工作失误造成的招生录取遗留问题,县教育局、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督促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处理,同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存在冒名替检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3.以生为本,优化服务。各校要及时、准确地将本地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指定专人带队组织考生参加高招体检,加强考生食宿场所管理。体检医院要预先制定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意维持体检场所秩序,张贴体检工作流程图和指示标志,安排专人负责疏导考生,全方位做好体检现场的考生服务工作。复检、终检医院要加强对复检、终检工作的组织管理,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工作落实。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守则
附件2:三明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
附件3:学生抽血体检的有关注意事项
附件4:胸部X线摄影注意事项
附件5:未参加2019年高招体检考生花名册
附件6: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复检(终检)申请表
附件7: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申请复检(终检)考生花名册
附件8: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
附件9: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
宁化县招生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守则
1、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并服从当地高招办和高招体检医院的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所在地高招办统一安排并公布的体检时间,到达指定的高招体检医院接受体检。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
2、认真填写《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2,以下简称“体检表”)中应填写的部分,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严禁将“体检表”皱折、污损,并保持平整清洁。
3、进入体检场所后,应服从带队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纪律,安静等候,严禁喧哗。考生家长、亲友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
4、听从安排,诚信参检,不弄虚作假,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共同维护体检场所的秩序,对体检工作有意见时,考生应通过领队进行反映,不得与体检医生或医务工作人员争执,更不能影响正常体检工作的进行。考生在体检结束前不得擅离体检场所。
6、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拿到本人“体检表复印件”二天内向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提交《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终检报告》。没有申请参加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参加终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考生,亦应在复检结论出来后二天内向所在设区市高招办提交终检申请报告,但最迟不得超过2018年2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时提交申请复检或终检报告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参加复检和终检的机会。
附件2:
三明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办法》的规定,准确掌握体检标准,规范体检办法,以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体检工作,做到不偏宽、不偏严、不错检、不漏检,结论规范准确。
2.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耐心、爱护考生。
3.必须佩戴高招办下发的工作证上岗,自觉维护体检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体检场所。
4.在体检前应认真核对考生体检表上照片是否与受检考生相符,杜绝冒名顶替。严格按体检工程序和方法组织体检,保证体检结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体检表检查结论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晰工整,结论真实,严禁潦草和涂改,将对应的数码填写在指定的框格内。对体检结论必需以文字加以说明的,请填写在"其他"栏内,并注意在“体检者”栏和“医师意见”栏内签全名以示负责。
6.严格遵守招生体检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贿检、弄虚作假,自觉接受招生监察组、医院纪检人员和考生的监督。
7.体检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清点和检查《体检表》,发现漏检的,应立即通知补检,个别疑难问题确需复查的,应报上一级招生办同意后在指定医院复检。
附件3:
学生抽血体检的有关注意事项
(每班发一张,班主任在班级强调学习)
1、在体检前几天要注意休息好,尤其是体检前一天尽量不要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剧烈的运动,也不要参加聚会应酬等,保证充足睡眠,同时,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的药物,进食清淡易消化饮食,忌食面条、粉干、牛奶肉类等不易消化饮食。
2、请学生在体检单上相应的空格内填写好姓名、性别,并在单子的右上方空白处写明所在学校、班级及流水号,以避免同名同姓的混淆。
3、抽血时,请按班级及流水号顺序排好队,依次进行,做到秩序井然。
4、抽血时,请考生先观察好自己的血管,并将血管明显的那只手,将袖子挽至肘关节以上。医生抽血时考生必须将拳头握紧。抽完血毕,将拳头放松,并用另一只手按至棉签的棉花上3-5分钟即可。
5、抽血毕,若有感不适者,请不要过于紧张,请就近找凳子坐下或躺下,稍稍休息,症状自然消失。若还感不适请告知体检医生。
谢谢合作!并祝考生一帆风顺,考出好成绩!
宁化县医院检验科
附件4:
胸部X线摄影注意事项
1、请学生在体检单上相应的空格内填写好姓名、性别,并在单子的右上方空白处写明所在学校、班级及考生号,以避免同名同姓的混淆。
2、摄片时,请按班级及考生号顺序排好队,依次进行,做到秩序井然。
3、同学们在摄片时外衣脱掉,一定要穿纯色棉质的内衣(不穿有花纹的内衣),身上不要穿戴有金属扣的衣服,身上的饰物、敷料、内衣口袋中的物品等,应尽量除去。
4、请同学在体检当天不要佩戴项链、挂件、(女生不得穿戴胸罩,最好不穿连衣裙,连裤袜等),同学们请穿宽松轻便服装。
5、同学们一般采取直立位,不能直立的患者也可以采取平卧位。
6、摄片时,必须按照医生嘱咐,做深呼吸后屏气。否则会导致拍摄的X线片模糊,影响诊断。
宁化县医院放射科
附件5
未参加2019年高招体检考生花名册
(普通高考/高职招考)
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考生未参加体检原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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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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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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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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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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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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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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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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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可由学校按表样自行印制,本表一式二份,学校、县招生考试办各一份。
2.本表应按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分别汇总。
附件6
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复检(终检)申请表
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县(市、区) 考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 |
|
性别 |
|
所在学校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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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体检医院意见 |
主检医生(签章) 县(市、区)高招办(盖章)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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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检医院意见 |
主检医生(签章) 设区市高招办(盖章)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终检医院意见 |
主检医生(签章) 省教育考试院(盖章)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由各市、县(区)高招办按表样自行印制,本表一式二份。
2.主检医生应详细记录不合格考生体检情况和结论,上报时应附不合格项目原始报告单。
3.体检不合格考生申请复检由县(市、区) 高招办报设区市高招办;经复检仍不合格申请终检考生由设区市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检合格考生无需上报)。
附件7
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申请复检(终检)考生花名册
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市、区) 高招办填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考生号 |
姓 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体检不合格项目 |
是否申 请复检 |
是否申 请终检 |
手机号码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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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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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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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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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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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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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市、县(区)高招办按表样自行印制,本表一式二份。
2.体检不合格申请复检考生由县(市、区)高招办汇总上报设区市高招办,经复检仍不合格申请终检考生由设区市高招办汇总上报省教育考
试院。凡复检合格的,无需再上报。
附件8
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
市 县(市、区) 考生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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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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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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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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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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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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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情况 及生活自 理情况 |
考生(签章): 家长(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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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 意见 |
县残联(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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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及高招办意见 |
主检医生(签章) : 县(市、区)高招办(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由各市、县(区)高招办按表样自行印制。 2.残疾考生应如实填写残疾情况和生活自理情况,并有县残联“情况属实”证明。 3.体检医院应详细填写残疾考生的残疾状况和生活自理状况。 4.本表一式六份,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残联各一份,省教育考试院、省残联各一份。 |
|||||||||
附件9
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
市 县(市、区) 高招办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残疾人证号 |
残疾等级 |
残疾类别 |
生活能否自理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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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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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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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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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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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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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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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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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各市、县(区)高招办按表样自行印制。
2.本表一式六份,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残联各一份,省教育考试院、省残联各一份。
3.本表请按残疾考生残疾类别分类汇总报送,残疾类别包括: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多重残疾。
4.设区市招办汇总后,同时将本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邮箱:ksypzc@mail.eea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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