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7-1200-2023-00016 文号 翠政〔2023〕1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23
标题 翠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7-1200-2023-00016
文号 翠政〔2023〕17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23
标题 翠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翠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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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有关部门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现将《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  


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体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消防、建筑施工(含房屋市政、交通基础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景区和非景区、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2)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3)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
    4)全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二)突出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我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各村(居)和行业内企业,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企业展有力督导帮扶,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4.加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有关行业部门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加强农家乐、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外送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并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村及有关部门、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纪委将视情况开展约谈并进行通报。

7.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突出属地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各村(居)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持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5.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从严审批,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在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智慧安全应急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推动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要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农家乐、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外送、密室逃脱、私人影院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人,并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7.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要建立本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及分工

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及部门分工如下:

危险化学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项进行整治,突出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安全设施管理等环节,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未按标准配备维护、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项目办翠江派出所等)

工贸: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项目办、农技站、林业站等)

交通运输:道路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行,涉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漏洞等;严管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打击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牵头单位:道安办,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村建站、翠江派出所等)

消防安全: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四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深入排查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厂中厂”、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文物建筑等存在的突出火灾风险,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翠江镇消防所,责任单位:项目办、翠江派出所、村建站、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民政办、卫计办、文化站等)

建筑施工(含房屋市政、交通基础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版)》等,重点整治责任主体未带队(班)检查、不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等未落实主体责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形;以及重点整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牵头单位:村建站、道安办、水利站分别牵头)

景区和非景区: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设施设备,同时聚焦管控彩虹滑道、漂流等风险系数较高游玩项目,以及农家乐、玻璃栈道等新兴旅游业态,开展排查整治。(牵头单位:文化站、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翠江派出所、村建站、水利站、农技站、林业站等)

燃气:重点整治厂站设施老旧、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等企业管理问题,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牵头单位:村建站,责任单位: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

自建房:对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中明确的判定标准,重点整治虚假房屋安全鉴定,隐患房屋未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未按要求挂牌巡检,其他类型自建房未按要求开展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排查等问题。(牵头单位:村建站)

特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围绕在《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高压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安全附件缺失和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等问题。(牵头单位: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4日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1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15日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抓紧研究部署。应急办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要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强化针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下沉一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抓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急办印发《致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突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发放给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让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员工知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讲明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说清专项行动需要落实的各项工作、及时组织报道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兑现举报奖励。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标准,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要对标检查,没有标准的要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确保专项整治有标可依、有章可循。将专项行动与应急办2023年工作要点、各村(居)、各部门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抓好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对重点单位一家一家“过筛子”,彻底把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摸清各相关单位要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对缺乏监管或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加强指导帮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帮助企业摸清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协助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加强总结评估,着重检验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应急联动是否顺畅、岗位履职是否到位、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真正提升应急能力。
    善于总结提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聚焦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

)强化考核调度。委会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内容。安办充分运用考核巡查、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手段,建立全重大隐患数据库并定期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运行情况,定期调度掌握村(居)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填报附件,定期下发出工作提示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居)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4日、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安办;于每月24日前将附件报送安办。

 

附件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村(居),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家)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

 

(家次)

2

行政处罚

 

(次)

 

(万元)

3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次)

4

移送司法机关

 

(人)

5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家)

6

曝光企业

 

(家)

约谈企业

 

(家)

联合惩戒企业

 

(家)

7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共计

 

(个)

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个)

8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人)

9

约谈通报有关部门

 

(次)

组织

领导

情况

1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次)

2

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

 

(次)

3

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

 

(次)

4

到企业宣讲

 

(次)

5

举报奖励共计

 

(万元)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万元)

6

在县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次)

7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

 

(次)

 

注:1.安办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4日前上报截至本月底的累计情况,第1次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安办,联系电话:15160640620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各村(居),有关部门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部署,现将《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  


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体任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消防、建筑施工(含房屋市政、交通基础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景区和非景区、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居)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2)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实施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使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3)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
    4)全排查本企业涉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点,逐一落实风险辨识警示、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

(二)突出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上级部门要求、事故教训和我实际,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各村(居)和行业内企业,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形成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精准研判,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规律特点,深入排查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对重点企业展有力督导帮扶,做到重大隐患100%列清单、建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重大隐患排查发现、综合整治、跟踪督办、验收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4.加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有关行业部门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加强农家乐、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外送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并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宁化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村及有关部门、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纪委将视情况开展约谈并进行通报。

7.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突出属地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各村(居)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持保障。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5.聚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等“禁限控”目录从严审批,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在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道路交通、智慧安全应急等重点领域,推动实施一批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6.推动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要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农家乐、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外送、密室逃脱、私人影院等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人,并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主体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提示和警示标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7.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要建立本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重点及分工

各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由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结合开展“防火灾、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及部门分工如下:

危险化学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项进行整治,突出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安全设施管理等环节,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落实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未按标准配备维护、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项目办翠江派出所等)

工贸: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应急办,责任单位:项目办、农技站、林业站等)

交通运输:道路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重”营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运行,涉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漏洞等;严管货运车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工程机械;打击酒醉驾、“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牵头单位:道安办,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村建站、翠江派出所等)

消防安全: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四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深入排查医院、养老院、学校、托儿所、“厂中厂”、公共娱乐场所、大型综合体、文物建筑等存在的突出火灾风险,重点整治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方面问题。(牵头单位:翠江镇消防所,责任单位:项目办、翠江派出所、村建站、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民政办、卫计办、文化站等)

建筑施工(含房屋市政、交通基础建设、水利建设工程等):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版)》等,重点整治责任主体未带队(班)检查、不执行“安全日志”制度等未落实主体责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等情形;以及重点整治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牵头单位:村建站、道安办、水利站分别牵头)

景区和非景区: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设施设备,同时聚焦管控彩虹滑道、漂流等风险系数较高游玩项目,以及农家乐、玻璃栈道等新兴旅游业态,开展排查整治。(牵头单位:文化站、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翠江派出所、村建站、水利站、农技站、林业站等)

燃气:重点整治厂站设施老旧、人员配置及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等企业管理问题,餐饮场所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管道被占压圈围等易导致事故突出问题。(牵头单位:村建站,责任单位: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

自建房:对照《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中明确的判定标准,重点整治虚假房屋安全鉴定,隐患房屋未整治,经营性自建房未按要求挂牌巡检,其他类型自建房未按要求开展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排查等问题。(牵头单位:村建站)

特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围绕在《特种设备目录》内的高压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重点整治设备未经监督检验、安全附件缺失和事故隐患未整改消除等问题。(牵头单位:翠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和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24日前)。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7月10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15日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抓紧研究部署。应急办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督查、定期调度、考核巡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要紧密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具体分工和具体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强化针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村(居)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下沉一线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抓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急办印发《致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封信》,“突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发放给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让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员工知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讲明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说清专项行动需要落实的各项工作、及时组织报道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核实举报信息、兑现举报奖励。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标准,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要对标检查,没有标准的要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确保专项整治有标可依、有章可循。将专项行动与应急办2023年工作要点、各村(居)、各部门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按照“突出风险先高后低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突出专家队伍专业化检查、突出严执法严处罚”等原则,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抓好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对重点单位一家一家“过筛子”,彻底把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摸清各相关单位要对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对缺乏监管或监管执法不到位的主管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实行综合检查、统专结合,进行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健全发现问题隐患、会商研判风险、点评通报整改全流程督导机制,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确保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真见效。

加强指导帮扶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指导,帮助企业摸清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协助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加强总结评估,着重检验应急响应是否迅速、应急联动是否顺畅、岗位履职是否到位、处置措施是否得当,真正提升应急能力。
    善于总结提升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聚焦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

)强化考核调度。委会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督查内容。安办充分运用考核巡查、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手段,建立全重大隐患数据库并定期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运行情况,定期调度掌握村(居)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填报附件,定期下发出工作提示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村(居)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4日、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安办;于每月24日前将附件报送安办。

 

附件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翠江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村(居),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_______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个)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

 

(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

 

(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家)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

 

(家次)

2

行政处罚

 

(次)

 

(万元)

3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

 

(次)

4

移送司法机关

 

(人)

5

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家)

6

曝光企业

 

(家)

约谈企业

 

(家)

联合惩戒企业

 

(家)

7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共计

 

(个)

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

 

(个)

8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人)

9

约谈通报有关部门

 

(次)

组织

领导

情况

1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次)

2

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

 

(次)

3

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

 

(次)

4

到企业宣讲

 

(次)

5

举报奖励共计

 

(万元)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万元)

6

在县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次)

7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

 

(次)

 

注:1.安办对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4日前上报截至本月底的累计情况,第1次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安办,联系电话:15160640620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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