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40-1100-2021-00003 文号 河政〔2021〕1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25
标题 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40-1100-2021-00003
文号 河政〔2021〕1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3-25
标题 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河龙乡人民政府关于下发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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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乡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意见》《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规定》(闽政办〔2007〕62号)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威胁对象

  全乡个村都存在地质灾害潜在危险,主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有4个,其中高陡斜坡点1一般观察点3个

  二、重点防范期限

  1.冬季(2020年12月~2021年2月):平均气温偏低,季节内气温变化幅度较大,将出现2~3次寒潮天气过程。极端最低气温-6~-4℃,高海拔山区为-8~-6℃。相对偏冷时段出现在:12月9~14日、12月28日~1月3日;1月9~18日、1月30日~2月4日;2月16~23日。冬季降水量偏少,130~200毫米;其中12月偏少1月偏少2月正常。

  2.早春季(3~4月):平均气温偏高,3月下旬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天气过程,不利于春播,但出现大范围“倒春寒”天气的可能性小。降水量偏少,320~420毫米。

  3.雨季(5~6月):平均气温偏高。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降水量偏少,470~530毫米。

  4.夏季(7~9月):平均气温偏高;≥35℃高温日数正常(18天);极端最高气温正常(37~39℃)。降水量偏少,280~310毫米。

  5.秋季(10~11月):平均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少, 90~110毫米。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和保障灾害点监测网、村级监测网和乡镇监测网的正常运作,落实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时,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1.治理工程措施:根据技术可行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三方面综合论证后确定,需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简易截水沟及排水工程,削坡兼载、坡脚挡土墙加固工程等。

  2.搬迁工程措施:对确实不易治理的灾点,及时组织搬迁。

  3.避让工程措施:对未采取治理或搬迁的受灾点,在暴雨来临时实行灾前安全转移避让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原则上由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村)和个人承担,乡防灾责任人乡政府分管领导、各挂村领导,村防灾责任人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

  1.监测方案及频率高陡滑坡、潜在斜坡、潜在崩塌、潜在滑坡的,监测人在正常时段每月监测1次,原则上为每月1日;汛期(4-10月)每月监测3次,原则上为每月5日、15日、25日暴雨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监测,紧急情况及时上报乡政府值班室。

  2.预防责任人结合乡政府干部职工定岗和包村工作调整情况,对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名单详见附件1)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


河龙乡人民政府    

2021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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