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2-1100-2020-00008 | 文号 | 安政〔2020〕45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32-1100-2020-00008 | ||
文号 | 安政〔2020〕45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3-31 |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政〔2020〕45号
安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及3月10日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我镇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力争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时节,加上清明临近,各种民俗用火、生产生活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各村(居)务必提高认识,抓好属地责任落实,特别是疫情防控、清明节等重点时段,要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切实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
二、严管野外火源,严防森林火灾。各村(居)要认真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审批和监管制度,规
范用火;要按照3月9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的部署要求,建立完善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清明期间,各村(居)要全面落实巡逻制度,对林区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要安排专门巡护人员,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
三、科学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居)要积极组织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户、到人。同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方式,采取设置临时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两手抓。
四、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应急处置办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高森林火险期间,各扑火队伍全体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保持高度戒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快速响应,科学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强化值班值守,落实责任追究。戒严期间,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组织人员对野外用火进行不定时巡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戒严期间每发现一起野外用火的扣罚各村(居)1000元,每发生火灾一起10亩以下的扣2000元,火灾面积每增10亩加扣1000元,以此类推,所罚资金用于年终奖励森林防火较好的村(居),野外用火频发及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的,将对村(居)主干进行问责。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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