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16-5024 文号 宁民〔2016〕27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6-12-15
标题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00-3000-2016-5024
文号 宁民〔2016〕27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6-12-15
标题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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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民政办、县社会福利院、县救助管理站:

  严冬将至,为切实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受灾群众安全度冬,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民福明电〔2016〕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要把防寒防冻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工作重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救助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阴冷、冰冻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将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前做好分析研判,明确工作责任,提前采取措施。一要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受灾困难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冷暖时时放在心上,立即行动起来,进村入户,及时摸清困难、受灾群众在防寒防冻和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救灾、救济款物的分发,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性天气对困难、受灾群众生活的影响;二要切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管理,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等特殊受助人员加发棉衣、棉被,并加强医务看护,认真履行职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视其需要,及时、有效的给予衣被、食物、住宿、以及返程路费的救助,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广泛宣传,努力引导。一要充分利用专栏、微信等媒体,加大寒冬救助措施、救助渠道、申请救助方式的宣传,公布求助电话,努力提高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引导受灾、困难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乡镇民政办、县救助站,或拨打救助电话申请救助,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尽早返乡;二要及时宣传“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情况,以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积极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支持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对开展的各类救助行动,要按规定保存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应对突发事件和舆情导向。

  三、加大巡查、主动救助。要及时启动极端天气救助预案,密切关注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动态,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巡查频率,努力扩大巡查范围,做到不遗不漏。要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个性化救助: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护送到救助站或乡镇民政办接受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救治;对不愿到救助站或乡镇民政办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县救助站和各乡镇民政办,要备足御寒物品,满足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受助避寒之需。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乡镇民政办要树立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意识,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及时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引起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并结合本乡镇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一要明确和强化乡镇、村居救助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确保救助热线电话、值班电话、救助责任人电话24小时畅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三要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确保救助便捷,救助及时、有序、有效开展。

  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乡镇、村居干部职工、园林环卫职工、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青年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爱心人士等参与救助服务;二要建立健全快速的救助信息报告、响应机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处置;三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街面外展服务,劝导、引导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申请、接受救助。

  六、加强管理,做细救助。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特别是在安全检查、站外院外托养、管理等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强化责任意识,排查安全隐患。要强化站内安全管理,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所有救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身份甄别和健康检视,实行分类居住、分区管理;做好站外、院外托养服务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救助相关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图片资料的归档留存。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采取确实有效措施,克服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安全度冬。

   

  宁化县民政局

  2016年12月15日

各乡(镇)民政办、县社会福利院、县救助管理站:

  严冬将至,为切实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受灾群众安全度冬,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民福明电〔2016〕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要把防寒防冻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工作重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救助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阴冷、冰冻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将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前做好分析研判,明确工作责任,提前采取措施。一要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受灾困难群众等困难群体的冷暖时时放在心上,立即行动起来,进村入户,及时摸清困难、受灾群众在防寒防冻和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救灾、救济款物的分发,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性天气对困难、受灾群众生活的影响;二要切实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管理,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等特殊受助人员加发棉衣、棉被,并加强医务看护,认真履行职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视其需要,及时、有效的给予衣被、食物、住宿、以及返程路费的救助,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二、广泛宣传,努力引导。一要充分利用专栏、微信等媒体,加大寒冬救助措施、救助渠道、申请救助方式的宣传,公布求助电话,努力提高救助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引导受灾、困难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乡镇民政办、县救助站,或拨打救助电话申请救助,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尽早返乡;二要及时宣传“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情况,以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积极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支持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三是各责任单位对开展的各类救助行动,要按规定保存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应对突发事件和舆情导向。

  三、加大巡查、主动救助。要及时启动极端天气救助预案,密切关注街头生活无着人员动态,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巡查频率,努力扩大巡查范围,做到不遗不漏。要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个性化救助: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要及时护送到救助站或乡镇民政办接受救助;对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救治;对不愿到救助站或乡镇民政办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县救助站和各乡镇民政办,要备足御寒物品,满足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受助避寒之需。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乡镇民政办要树立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意识,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及时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引起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并结合本乡镇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部门联动机制:一要明确和强化乡镇、村居救助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具体责任;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工作,确保救助热线电话、值班电话、救助责任人电话24小时畅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三要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确保救助便捷,救助及时、有序、有效开展。

  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乡镇、村居干部职工、园林环卫职工、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青年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爱心人士等参与救助服务;二要建立健全快速的救助信息报告、响应机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早处置;三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街面外展服务,劝导、引导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申请、接受救助。

  六、加强管理,做细救助。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特别是在安全检查、站外院外托养、管理等容易出现纰漏的环节,强化责任意识,排查安全隐患。要强化站内安全管理,坚持“逢进必检”原则,对所有救助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身份甄别和健康检视,实行分类居住、分区管理;做好站外、院外托养服务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做好救助相关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图片资料的归档留存。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采取确实有效措施,克服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安全度冬。

   

  宁化县民政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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