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0-00045 文号 宁市监〔2020〕6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30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局关于开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 自动售货设备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0-00045
文号 宁市监〔2020〕63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30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局关于开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内容概述 自动售货设备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局关于开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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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县局食品相关股室、审核审批股:

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0〕89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对照文件要求、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号入座认真贯彻执行。

县局食品生产和流通股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指导、组织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各自辖区的排查摸底、现场核查、规范销售行为和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各审核审批窗口负责相关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和许可档案整理工作,执法大队协助各所开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从20209月至10月,请各所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食品自动售货设备专项整治统计表》于11月2日前报送至县局食品生产和流通股。

    附件:1.《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明市监食流〔2020〕89号)

         2. 食品自动售货设备专项整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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