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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6113-3000-2024-0003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1 | |||||||||
标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 |||||||||||
内容概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张二妹)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6113-3000-2024-00036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3-21 | ||
标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 ||
内容概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张二妹)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张二妹提出申请遗失。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1日)内向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相关手续。
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1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张二妹提出申请遗失。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1日)内向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相关手续。
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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