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0-00066 文号 宁农〔2020〕12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12-22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0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项目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贴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内容概述 下拨2020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项目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贴资金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20-00066
文号 宁农〔2020〕12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12-22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0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项目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贴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内容概述 下拨2020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项目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贴资金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0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项目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贴资金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0-12-2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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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泉上、河龙、石壁等乡镇农技站及其相关实施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2020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19110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办发明电〔202023号)文件要求,按照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立2020年粮食产能区新建育秧中心示范点实施主体的通知》(宁农〔202073号)安排,经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验收合格,其结果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20201210日至20201216日)无异议,现下达2020年度福建省粮食产能区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助资金18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闽财农指〔2019110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办发明电〔202023)文件要求,采取先建后补,每个示范点财政补助60万元。

二、验收结果

以闽财农指2019110号和宁政办发明电〔202023号等文件及各实施主体与县农业农村局订立各子项目协议书内容为验收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组成验收组,并邀请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分管农业领导、财政所和农技站等负责人参加,对相关合作社新建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进行验收。验收组按照《福建省粮食产能区补贴项目验收办法》(闽农厅办〔201557号)和《宁化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农技推广有关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农〔201797号)文件中规定的验收方法执行,对照现场示意图,实地查看,现场测量,查看材质证明、业主证照等资料,对设备型号、发票原件和银行付款支付凭证审核、盖章。通过将新建的(NO:0448)、(NO:0449)和(NO:0450)等三个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验收指标与省定补贴建设标准进行对照,全部指标达到或优于福建省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及要求,全部被评为合格。

三、补贴对象及金额

  

         

补贴金额

(万元)

NO:0448

宁化县元火农业专业合作社

60

NO:0449

宁化县石壁镇富达家庭农场

60

NO:0450

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村贡米优质稻专业合作社

60

合计金额

 

180

四、补贴资金兑付与监管

本次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从2020年省粮食产能区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中拨付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要按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9号)文件及合同要求,做好专账管理,保管好业内档案(含照片)等一切资料备查。请相关乡镇农技站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12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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