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股站: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三明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农〔2020〕99号),为扎实抓好我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现将《宁化县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目标与要求
在我县省控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采集监测点位上的土壤样品,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并与2017年土壤检测数据进行比对,以期查找变化趋势,为我县农用地土壤的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的2020年度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国控点)年度任务。
二、样品采集及运送
完成省控点、国控点样品的采集工作。省控点样品送市农业农村局统一招标后中标的检测单位,国控点样品送农业农村部指定的流转和制备承担单位为浙江农林大学。
(一)采集样品类型
1.省控点
2020年我县产地环境监测省控点采集的样品全部为土壤样品,采集点包括2017年确定的所有省控点63个。
2.国控点
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安排及2020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020年度宁化县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年度任务为1个全要素固定监测点,点位在安乐镇三大村,国控点需采集土壤和农产品样品。
(二)采集方法
省控点采样:
1.省控点土壤样品的采集地点严格限制在2017年确定的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即必须在2017年采集土壤样品的田块(地块)上采集土壤样品,不能跨出田块在在别处采样。
2.采样时,应事先准备好不锈钢或瓷质剪刀、不锈钢或瓷质小刀、样品袋、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等。
3.必须拍摄5张采样照片,其中1张是点位中心照片(必须反映采样人员在采农产品样品的情形,即体现采样人员的同时体现农产品种类)、其余4张是四周景观照片(反映与2017年基本一致的景观)。所有照片都应该自带经纬度。照片不合格的将被视为无效样品。
4.土壤样品应采集混合样品,混合样是指在已定采样点地块内根据不同情况按对角线法进行多点取样,然后等量混匀组成一个混合样品。每一混合样由5个的分点样组成
5.表格和标签。采样同时,应填写土壤样品标签样品汇总表(附表3和4)。
国控点采样:
1.国控点通过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下发,通过手机APP开展样品采集工作。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信息系统网址http://39.104.81.41/field/#/welcome,可在该网站首页下载手机APP。
2.采样时,如确实无法采集到计划点位上的样品,可启用系统中的备选点。
3.地力点需采集土壤混合样、土壤原土样和农产品混合样。
4.土壤混合样,以计划点经纬度所在位置作为中心点,采用多点法采集(对角线法、梅花点法、棋盘法、蛇形法等),总采样量不少于2.5kg。土壤原土样采用单点、环刀法采集,建议采集4环刀,另取土壤样20g,装入有盖铝盒,应采取防止样品水分流失的措施。土壤鲜样采用单点法采集,装满500ml的棕色瓶子里,用于测试土壤农药残留,该样品应采用冷链运输的方式,在采样当日寄往检测实验室。
5.农产品样品原则上应与土壤样品同步采集,采用混合样品,在农产品收获期进行,水稻取稻穗,玉米取第一穗,蔬菜取可食部分,水果类取上、下、中、内、外均匀采样,单份样品重量不少于1.5kg(以糙米、麦粒和玉米粒干重计)。
6.采样小组应在手机APP里现场录入、保存、上传样品采集信息,样点经纬度需用GPS精确定位。
国控点样品采集详见“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土壤/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技术规定”。
(三)样品运送与处理
1.样品采集后应尽快送至样品处理单位进行样品处理。
2.采集好的样品装运前必须逐一核对样品、样品登记表、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核对无误后分类装箱。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3
土壤采样信息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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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点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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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经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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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所在乡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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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种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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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壤样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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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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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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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土壤样品标签
监测点
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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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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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县(区市) 乡(镇) 村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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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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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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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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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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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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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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