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19-00055 文号 宁农〔2019〕7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8-26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1700-2019-00055
文号 宁农〔2019〕7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08-26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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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有关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中心: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911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953号)文件的部署,特制定《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有关乡镇农技站,局属有关中心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1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911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9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全县继续在各有关乡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兴旺目标任务,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效益,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县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2019年全县计划培训500人(含中央资金任务180),其中农机专业(省级资金)培训任务120人,由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组织实施培训

二、重点工作

(一)选准培育对象。以乡为单位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加大农业产业扶贫培训力度,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身发展能力。

(二)完善培训体系。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用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遴选教育培训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农广校的作用,开展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加强管理服务,避免无序竞争

(三)推进分类培训。按照“省抓示范培育、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分级分类培训。围绕我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年度培训任务,其中5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为重点抓好实用型、技能型培训。

农业经理人培养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现代创业创新青年培养重点面向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农业后继者,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增强创业兴业能力;农业产业扶贫培训重点面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其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

(四)创新培育模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方式,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经理人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遵循成人学习规律,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综合运用案例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等方式,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方式,以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

(五)提升培育能力。强化师资选聘管理,建立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打造一支由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名师队伍。加强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的遴选和培育,认定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加强教学资源开发,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积极开发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培育教材,并录入教材库,不断充实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库。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要认真记录学员受训情况,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努力提升培育质量和效果。

(六)健全认定管理。按照《福建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扶持办法》和《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和扶持措施,确保认定工作全覆盖,实现培训一批、认定一批、扶持一批,构建“三位一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明确条件和规范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要以县级政府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将已认定人员信息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开展分级认定。加强延伸服务,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区交流合作,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摆上各地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教育、财政等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同时做好培育对象确定、培训主体选定、培训监督管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政策扶持等工作。培训任务承担单位要在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设置培训课程,落实培训教师,组织开展培训,并及时把已培训人员录入全国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特别要注重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训人员,应逐一加以备注,并在每月上报培训人数时注明贫困户参训人数。

(三)确定补助标准。型职业农民培训期限累计不少于5天(30课时,含实训和线上培训),培训补助每人每天200元,合计培训金额50万元,其中农机部门12万元。

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宣传、聘请授课专家教师、教材资料、场地租赁、到企业(基地)实训、现场操作实训、异地培训、参观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其中,用于开展培训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80%;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培训对象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培训组织管理、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第三方审计以及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的资金不高于总资金的20%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由社会培训单位(包括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承担,按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培训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强化资金监管。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引入第三方审计,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

(五)严格绩效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督促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明晰,并强化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个培训班次的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对所辖培训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

(六)加大典型宣传。注重总结提升创新经验和做法,开展遴选培训名师、精品课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典型活动,形成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各类学习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培育工作上新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帐

      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4.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安排表

      5.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绩效目标表

 

 

 

 

附件1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一、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一)教学计划、课程表

(二)教材、讲义

(三)培训台帐

(四)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培训现场照片

(六)学员签到表

(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2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                                                          建账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从事产业

培训专业

培训起止时间及天数

联系电话

学员签字

 

 

 

 

 

 

 

 

 

 

 

 

 

 

 

 

 

 

 

 

 

 

 

 

 

 

 

 

 

 

 

 

 

 

 

 

 

 

 

 

 

 

 

 

 

 

 

 

 

 

 

 

 

 

 

 

 

 

 

 

 

 

 

 

 

 

 

 

 

 

 

 

 

 

 

 

 

班主任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3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验收班次

          专业                              

办班地点

 

验收重点内容

1.培训时间        2.培训人数 

3.培训台账        4.身份证复印件

5.教学计划        6.培训教材

7.培训现场照片    8.学员签到表

9.其他材料

验收结论

              不合格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注: 1.是在□内打√,否在□内打×;2.一式三份,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培训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4

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安排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培训类型

培训

数量

备注

1

泉上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

60

中央资金

2

湖村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

60

中央资金

3

石壁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

60

中央资金

4

方田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

60

省级资金

5

水茜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

70

省级资金

6

城郊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生产经营型)

70

省级资金

8

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社会服务型

120

省级资金

合计

 

 

500

 

 

 

 

 

 

 

 

附件5

 

2019年宁化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培训人数

指标1: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泉上镇

6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湖村镇

6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石壁镇

6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方田乡

5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安远镇

5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城郊镇

5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水茜镇

5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县农机服务中心

12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合计

500

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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