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6-1200-2019-00049 文号 石政〔2019〕5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1
标题 关于印发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6-1200-2019-00049
文号 石政〔2019〕5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石壁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1
标题 关于印发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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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25号)精神,经镇三套班子研究,制定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壁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

 

 

 

 

 

2019年石壁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2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一革命五行动”(公厕革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村道路提升行动)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管护机制。集镇和各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至2020年每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房建管机制,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农房整治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集镇和村庄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任务

(一)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25号),2019年我镇共安排红旗村(市县补助村庄)、拱桥村和南田村(县级补助村庄)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内容由镇村建站牵头,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指导标准的通知》(闽建办村〔20193号)要求执行。

(二)农村“公厕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和改造,到2020年实现农村每万人有3-4座公厕,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座水冲式公厕的目标。2019年,全镇新建改造农村公厕4座,其中红旗村建设集镇公厕,官坑、大路、南田新建改造3座村级公厕。新建改造公厕由镇村建站牵头,参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公厕考评采用《农村公厕管理检查考评评分标准》,进一步完善各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公厕纳入保洁员的保洁范围。

(三)垃圾治理。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要求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探索实施市场化运作模式。由镇城监队牵头,建立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四)污水治理。由镇环保办牵头,继续抓好9个村11个人工湿地的管护运营,完善集镇(禾口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截污纳管,主要完成投资166万元的石壁镇集镇7500米污水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在全县未统一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前,由镇村建站负责运营管理,镇财承担费用(其运营电费由县财政商县住建局安排支付)。同时,加快溪背、江头两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争取9月开工建设,12月竣工投入使用。

(五)农房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房整治要以规范建房审批,整治现有农房为主要内容。新建、改造、整治房屋要统一参照使用县住建局编制的《宁化县客家特色农村住宅建筑图集》和《客家特色建筑立面设计参考图集》,突出客家特色,有效提升农村建筑风貌。2019年,我镇主要整治禾口村集镇街道及红旗、拱桥、南田等3个美丽乡村建设村,由镇村建站牵头,各挂村领导和包村工作组负总责,村两委干部具体负责,主要引导村民实施“五清楚”,重点拆除农村废弃和各类私搭乱建的建筑;全面拔除、清理并整治村庄杆线,清理彩钢瓦和没有保留价值的标语、贴画、广告,规整屋顶水箱、空调外机以及各类杂物。同时,推行房前屋后沟渠及台面“收边”处理,并采用乡土式干砌、插篱、种植等方式,规整房前屋后绿地、菜地、台地,推进村庄绿化;在村容村貌提升方面,要继续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六)农村道路提升行动由镇公路养护站与县交通运输局对接后牵头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3月底前完成前期宣传动员、规划选点、项目落实等工作;6月中旬完成相关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提交评审。同时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迎接省级垃圾治理验收。

(二)6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前期手续,拆除地面附属物。

(三)7-9月为项目实施阶段,要有较好的形象进度。8月底前完成集镇(禾口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截污纳管;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完成公厕新改建任务。

(四)10-11月项目基本建成,进行扫尾和提升工作。

(五)12月中旬前,各村对照美丽乡村建设和“一革命五行动”验收标准,对项目开展自检自验,进行补缺补漏。各项目任务要在12月底前完成,以迎接省市年终考评及验收。

四、资金保障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9〕25号)精神,2019年我镇宜居乡村建设主要用于补助以下项目

(一)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县财政每村补助80万元,镇配套资金另行研究下拨,不足资金部分由各村自筹解决。

1.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村。主要用于拆除废弃和各类私搭乱建的建筑,拔除清理并整治杆线,垃圾清理,房前屋后的沟渠及台面“收边”处理,规整房前屋后的绿地、菜地、台地,推进村庄绿化等。

2.农房(裸房)整治、客家建筑风格立面改造项目县补助资金50万元/村,镇配套资金另行研究下拨,要求集中整治30户以上。统一参照县住建局编制的《宁化县客家特色农村住宅建筑图集》和《客家特色建筑立面设计参考图集》实施。

3.污水治理项目由各村负责实施,镇配套资金另行研究下拨,要求达到全村90%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采取新建改造标准三格(四格)式化粪池处理污水,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或采取截污纳管方式将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站或人工湿地统一处理。

(二)农房整治琉璃瓦根据农户整治情况由镇村建站报县住建局申请调运琉璃瓦。

(三)农村“公厕革命”项目补助资金24万元。新建改造集镇公厕1座、农村公厕3座,每座补助6万元。

另外,农村保洁员(含公厕管理员)工资、县级配套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补助经费(20/人)、污水垃圾治理经费等费用,由县财政通过统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安排,待县补资金到镇后拨付到各村,不足部分由各村自筹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成立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美丽乡村建设领导担任组长、各挂村领导担当副组长,镇村建站、城监队、环保办、公路养护站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包村工作组、村书记和村主任(含常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村建站,张柏岭任办公室主任、吴仕权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村和对接县局宜居乡村建设工作。

(二)加快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同时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实施工作。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村要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标准。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将村庄规划、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费用缴纳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奖励。镇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考评,严格按照省市验收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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