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7-1200-2019-00020 文号 淮政办〔2019〕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9
标题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9年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37-1200-2019-00020
文号 淮政办〔2019〕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淮土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9-06-19
标题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9年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
有效性 有效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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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直有关单位:

2019年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19

 

 

 

 

2019淮土镇宜居乡村建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办〔201925 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一革命五行动”(公厕革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村道路提升行动)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完善管护机制。镇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每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房建管机制,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农房整治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集镇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设任务

(一)美丽乡村建设。2019淮土镇安排实施2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补助村庄青平村、县级补助村庄田背村。建设内容严格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指导标准的通知》(闽建办村〔20193号)要求执行

责任领导:赖林才、张河伟、陈根华

责任部门:村建站、青平村、田背村

(二)农村“公厕革命”。2019年新建改造3座村级公厕(集镇、桥头村、青平村)。新建改造公厕要求参照《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技术指南(试行)》执行,公厕考评采用《农村公厕管理检查考评评分标准》。

责任领导:兰世能、张河伟、陈根华

责任部门:村建站、桥头村、青平村

(三)垃圾治理。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要求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探索实施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

责任领导:陈根华

责任部门:村建站、各村

(四)污水治理。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全县未统一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前,由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并承担费用,县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其运营电费由县财政商县住建局安排支付)。进一步完善截污纳管工作,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领导:兰世能、赖林才、陈根华

责任部门:村建站、淮阳村、桥头村

(五)农房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行动。农房整治要以规范建房审批,整治现有农房为主要内容。新建、改造、整治房屋要统一参照使用县住建局编制的《宁化县客家特色农村住宅建筑图集》和《客家特色建筑立面设计参考图集》,突出客家特色,有效提升农村建筑风貌。2019年,实施2个农房建设试点中心村(团结村、孙坑村)。在村容村貌提升方面,要继续推进村庄房前屋后、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1条街道(淮阳刘氏祠堂至桥头益柱角),引导村民实施“五清楚”,重点拆除农村废弃和各类私搭乱建的建筑;全面拔除、清理并整治村庄杆线,清理彩钢瓦和没有保留价值的标语、贴画、广告,规整屋顶水箱、空调外机以及各类杂物。同时,推行房前屋后沟渠及台面“收边”处理,并采用乡土式干砌、插篱、种植等方式,规整房前屋后绿地、菜地、台地,推进村庄绿化。

责任领导:兰世能、赖林才、郑宇星、邱流明、陈根华

责任部门:村建站、淮阳村、桥头村、团结村、孙坑村

三、实施步骤

(一)3月底前完成前期宣传动员、规划选点、项目落实等工作;5月底前完成相关设计及实施方案编制、提交评审。同时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迎接省级垃圾治理验收。

(二)6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前期手续,拆除地面附属物。

(三)7-9月为项目实施阶段,要有较好的形象进度。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迎接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完成公厕新改建任务。

(四)10-11月项目基本建成,进行扫尾和提升工作。

(五)12月中旬前,对照美丽乡村建设和“一革命五行动”验收标准,对项目开展自检自验,进行补缺补漏。各项目任务要在12月底前完成,以迎接省市年终考评及验收。

、保障措施

(一)加快组织实施。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及考核验收办法等。同时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实施工作。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检查指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发挥主体作用。要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顺序和标准。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村民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将村庄规划、农民建房、房前屋后整治、公共环境卫生、保洁费用缴纳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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