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19-00001 文号 宁林〔2018〕24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8-12-28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8-0300-2019-00001
文号 宁林〔2018〕24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8-12-28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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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林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扶贫工作,实行生态补偿脱贫。根据三明市审计局审计生态补偿脱贫工作情况反馈,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宁政文〔2017〕160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护林员选聘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护林员选聘条件进行摸排调查,让符合选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优先聘为专职护林员;严格执行村两委干部不得兼聘为护林员,所有专职护林员必须在岗并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护林员若有兼职村两委干部或未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各乡镇必须及时整改。

特此通知!

 

宁化县林业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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