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1-0300-2006-00001 文号宁人〔2006〕1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事局 生成日期 2006-10-25
标题 宁化县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1-0300-2006-00001
文号 宁人〔2006〕1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事局
生成日期 2006-10-25
标题 宁化县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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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0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全县事业单位已实行聘用制的单位数和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数分别为31.8 3%和62.5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通知》 (宁政办[2 005]107)文件要求,2006年我县要确保全县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为此,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县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县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

1、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宁政办[2006]107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抓,切实把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开展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作为事业单位领导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人员聘用制改革的,将暂缓职称评定,工资调整等工作。

2、实行“双轨制”办法。为保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平稳进行,今年在开展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时,继续采取“双轨制‘’办法。即:既可以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优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选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又可采取先易后难的措施,按照先转制入轨,再逐步深化和完善的原则开展,在2005年度考核的基础上,采用单位与现有在编在岗的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聘用期暂定二年,即从200671日起至200863O日止。

3、实行通报制度。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将所属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进度以及开展竞争上岗,搞活分配和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等方面好的做法一并汇总上报县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经整理汇总后将工作,进度向全县通报。

二、制定完善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相关配套制度。

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要举措,事关事业单位的发展,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运作,显得尤其重要。为此,今明两年省、市、县将相继着手制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建立和完善适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制订《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修订完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事业单位都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三、完善规范聘用合同制度,适时开展全县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事业单位是否全部实行人员聘用制,尚未试行聘用制度的单位情况及其原因;2、事业单位是否规范设置了各类岗位,编写了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新进人员是否全面实行公开考试招聘;3、事业单位是否成立聘用工作组织,人员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运作是否经过聘用工作组织程序;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是否规范,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否送达职工个人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5、事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民主程序,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有违法条款;6、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是否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各乡镇、县直各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先行开展自查,在此囊础上,县人事局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统一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通过检查验收的,发给验收批复。具体检查验收时间另文通知。

00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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