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1-0300-2006-00003 文号宁人〔2006〕4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事局 生成日期 2006-05-31
标题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宁化县人事局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坚持在基层工作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1-0300-2006-00003
文号 宁人〔2006〕4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事局
生成日期 2006-05-31
标题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宁化县人事局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坚持在基层工作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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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宁化县人事局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坚持在基层工作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3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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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评选表彰坚持在基层工作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明人[2006]123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配我县评选表彰名额3人。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评选推荐对象为在基层工作满5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各乡镇推荐名额不限,农业、水利、林业、卫生、文体各推荐1名,教育推荐2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基层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基层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业绩突出或自主创业成才,群众公认,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三、评选推荐办法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推荐对象、条件及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的办法进行。各乡镇、各单位请于200665日前将推荐表彰人选的基本情况(简历)及先进事迹材料(15002000字)送县人事局办公室。

四、评选推荐要求

1、推荐坚持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是一项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

2、推荐名额重点向乡镇、农村基层艰苦行业倾斜,向坚持在农村从事农技推广、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倾斜。要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参评入选,已担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已被省表彰的高校优秀毕业生不参加评选。

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宁化县人事局

00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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