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5-00010
  • 备注/文号: 宁食安办〔2025〕2 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08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化县打击制售假劣 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食安办〔2025〕2 号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6-30 17:12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现将《宁化县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宁化县公安局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

  宁化县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行为,维护肉类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加工、销售链条。通过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二、行动措施

  (一)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上加强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食品掺杂掺假和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是否有效实施;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

  (二)在突出问题上加强整治。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要紧盯省际、市际、县际等交界地区,城乡接合部、肉制品生产集中地区以及群众举报多等风险问题隐患易发多发地区,聚焦预制调理肉制品(含速冻类预制调理肉制品)、熟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对经营肉类产品的食品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和暗访,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形成工作闭环。

  (三)在行刑衔接上提高效率。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县市场监管局发现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县公安机关应当将侦办案件中发现的重大肉制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及时通报,加强执法联动。县公安机关商请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以及对涉案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协助的,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提供,予以协助。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上旬)。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要进一步汇总梳理群众投诉举报、部门通报、抽检监测、大数据分析、媒体报道等方面风险信息,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各地区亟待治理的突出问题和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4月中旬-11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要适时开展肉制品产品抽检,并采取网络平台购买样品等方式进行抽样。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突击检查力度,依辖区实际采取张贴举报电话等方式,实施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或知情人举报企业违法行为,扩大发现的案源渠道,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在行动中如遇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工作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对前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回头看”,大力宣传治理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总结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和经验,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行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要有力。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专项行动结束后,县食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进行集中评议,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不扎实、不深入的地区和部门,县食安办将运用“三书一函”制度督促加大整改力度。

  (二)长效机制要健全。紧紧扭住当前肉制品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之间的线索通报、风险交流、联合执法、涉案物品处置等长效工作机制,精准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

  (三)宣传引导要强化。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12月1日(待定)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陈书红

  联系方式:0598-6822756, nhscltg@163.com

  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肖良富(治安大队大队长)

  联系方式:150****5001

  附件:1.宁化县市场监管局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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