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2-1200-2024-00001 文号 宁卫〔2024〕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标题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关于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内容概述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关于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2-1200-2024-00001
文号 宁卫〔2024〕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标题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关于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内容概述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关于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关于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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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明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07号)、《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宁人社〔2023〕10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计划数序时推进,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扣除已面试签约的岗位人数实施招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和宁化在线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计划数序时推进,如12月31日前面试签约人数已满招聘岗位计划数,则报名截止时间提前至招满为止);

  招聘现场设本县招聘点(报考宁化县妇幼保健院岗位的到宁化县卫健局人事股报名,报考宁化县总医院、中医院岗位的到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高校招聘点。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往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报名者应携带《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对象确定为面试人选,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高校招聘点和本县招聘点均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由考生根据考题回答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采取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监督单位:宁化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电话:0598-6826083);宁化县总医院监察室(电话:0598-6827006)。

  本方案由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宁化县总医院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宁化在线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阅,咨询电话:0598-6827026(宁化县卫健局人事股)、0598-6827899(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

   

  附件:1.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         

2024年1月5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明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07号)、《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宁人社〔2023〕10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9.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计划数序时推进,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扣除已面试签约的岗位人数实施招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招聘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和宁化在线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招聘岗位计划数序时推进,如12月31日前面试签约人数已满招聘岗位计划数,则报名截止时间提前至招满为止);

  招聘现场设本县招聘点(报考宁化县妇幼保健院岗位的到宁化县卫健局人事股报名,报考宁化县总医院、中医院岗位的到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报名)、高校招聘点。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往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报名者应携带《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对象确定为面试人选,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高校招聘点和本县招聘点均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本素养和基本理论应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由考生根据考题回答问题。测试时间10分钟(其中准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7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分判断: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同一学科岗位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缺席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采取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凡是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监督单位:宁化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电话:0598-6826083);宁化县总医院监察室(电话:0598-6827006)。

  本方案由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宁化县总医院负责解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录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宁化在线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阅,咨询电话:0598-6827026(宁化县卫健局人事股)、0598-6827899(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

   

  附件:1.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宁化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化县总医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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