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2-00035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1-15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村卫生所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22-00035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11-15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村卫生所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村卫生所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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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保障农村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照年初药械监管工作计划,结合省市部署药品安全专项、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经研究,实行对全县213家村卫生所开展三年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年抽查71家);今年被抽查的村卫生所(附件1),请各所于12上旬前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完成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县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友发

副组长:熊道乾

 员:吴焰辉、王  斌、张清松、江仁水、夏华平、

潘丽萍、何长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药械股,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总、上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票、账、货不一致等行为。

2.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3.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储存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药品。

4.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5.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

6.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并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7.是否对植入和介入类的医疗器械建立使用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是否永久保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中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药械股牵头制定本检查方案,统一制定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2),与县卫健局沟通对接,了解我县村卫生所勘查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名单(附件1),保障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检查阶段(11月下旬)。各所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本方案检查重点,对照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2),按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立案调查等相关执法文书。本次专项检查如需配合的,各所可提前与县局药械股沟通协调。

(三)汇总阶段 12月上旬)。各所要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2)、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局药械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开展检查前,由药械股负责制定印发专项检查记录表,并与法规股和各所进行沟通协作,按照随机抽查工作原则,每年抽取三分之一的村卫生所名单

2.严格标准,严厉惩处。本次检查要与今年各项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认真按照检查记录表中所列的检查内容,逐条检查,认真记录;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

3.依法行政,廉洁监管。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碰红线、不踩底线;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务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监督其按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风险隐患;同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检查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附件:1.宁化县村卫生所专项检查记录表

2.宁化县村卫生所抽查名单(2022年度)

      3.宁化县村卫生所抽查结果汇总表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村级卫生所标准化建设,保障农村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依照年初药械监管工作计划,结合省市部署药品安全专项、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经研究,实行对全县213家村卫生所开展三年全覆盖监督检查(每年抽查71家);今年被抽查的村卫生所(附件1),请各所于12上旬前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完成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县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友发

副组长:熊道乾

 员:吴焰辉、王  斌、张清松、江仁水、夏华平、

潘丽萍、何长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药械股,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总、上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票、账、货不一致等行为。

2.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3.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储存药品、医疗器械,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不合格药品。

4.是否购进、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5.是否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文件。

6.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并执行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7.是否对植入和介入类的医疗器械建立使用记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是否永久保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中旬)。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药械股牵头制定本检查方案,统一制定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2),与县卫健局沟通对接,了解我县村卫生所勘查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名单(附件1),保障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检查阶段(11月下旬)。各所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统筹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本方案检查重点,对照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2),按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改正、立案调查等相关执法文书。本次专项检查如需配合的,各所可提前与县局药械股沟通协调。

(三)汇总阶段 12月上旬)。各所要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记录表(附件2)、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局药械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开展检查前,由药械股负责制定印发专项检查记录表,并与法规股和各所进行沟通协作,按照随机抽查工作原则,每年抽取三分之一的村卫生所名单

2.严格标准,严厉惩处。本次检查要与今年各项专项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认真按照检查记录表中所列的检查内容,逐条检查,认真记录;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

3.依法行政,廉洁监管。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碰红线、不踩底线;严格依法行政,严禁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务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监督其按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风险隐患;同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检查监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附件:1.宁化县村卫生所专项检查记录表

2.宁化县村卫生所抽查名单(2022年度)

      3.宁化县村卫生所抽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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