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2-1200-2022-00003 文号 宁卫〔2022〕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2-01-17
标题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2-1200-2022-00003
文号 宁卫〔2022〕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2-01-17
标题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引的通知
内容概述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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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宁化县总医院近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院感质控检查的通报,及各级检查组在新冠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进行了整理,制定基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7日

宁化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指引 

 

一、高风险点分析 

基层医疗机构缺乏独立大院,预检分诊场地受限,易导致人员聚集;发热诊室、隔离留观室面积小、设置不规范,人员少任务重等,常无法固定医务人员坐诊发热诊室(隔离观察点)和预检分诊。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身兼数职,任务重,压力大,院感防控力量薄弱,全员院感系统培训少,院感防控意识各岗位参差不齐。

二、防控工作指引 

(一)完善医院感染防控组织架构。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定期研究感染防控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明确感染防控专(兼)职人员。 3.指定 1 名负责院感防控的中层干部和 1-2 名熟悉感染防控工作的人员担任感控督导员工作,定期开展感染防控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工作漏洞,立行立改。

(二)预检分诊工作落实到位。1.规范设立预检分诊点。 所有医疗机构应在门急诊醒目位置设立标识清楚的预检分诊点,分诊点应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安排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充足的医用外科口罩、非接触式的体温检测设备、充足的手卫生设施、医疗废物桶、可疑患者基本情况登记表等。强化健康宣教,鼓励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如实、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2.及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熟练掌握“三必查一询问”内容并严格执行。3.熟记发热患者处置流程,详细登记发热患者信息及转诊记录,并在 24小时内进行回访并登记。4.所有参与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必须熟记新冠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5.应正确规范测量体温,如有保安、志愿者、义工等协助测温,同岗位做到同级别防护。

(三)功能分区科学规范1.针对就诊患者、核酸釆样人群、新冠疫苗接种人群进行功能分区。 2.不同人群之间做到流程不交叉,各功能区之间不得随意走动。3.所有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4.门诊“一人一诊一室”。5.开放住院床位的机构要设置过渡病房,所有住院病人和陪护人员必须做入院和出院核酸检测。

(四)发热诊室(隔离留观室)管理。1.病史、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热和可疑症状患者再次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注意旅居史、接触史、高风险职业、聚集性发热等情况。 2.医务人员问诊检查。3.核酸采样送检、血常规,完善相关检查。4.医生根据流行病学史和检查的结果进行初步判断,必要时转送宁化县总医院发热门诊排查。5.核酸结果反馈前安排专门区域供患者等待检测结果,等待期间注意防护,督促检测机构及时反馈结果。6.医护人员按照诊疗规范进行后续诊治。7.发热诊室(隔离留观室)标识明显,与普通诊室保持一定距离,有外窗可开启,保持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落实终末消毒。8.发热诊室符合三区两通道。9.穿脱防护服、手卫生流程上墙。10.发热病人严格实行闭环管理。

(五)医疗废物处置及时。1.预检分诊、核酸采样点、疫苗接种等产生的涉疫医疗废物按照规范要求单独收集、运送和贮存,不以普通医疗废物混收,做到日产日清。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远离诊疗和生活区域,布局流程、个人防护符合要求,专区上锁存放,定期按规范消毒,与集中处置单位沟通,定期转运。

(六)提升工作人员防控能力。1.强化分级分类,培训要有岗位针对性,培训对象要做到全覆盖。2.强化预检分诊、核酸采样、保洁、保安、志愿者等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加频次,丰富培训方式,重点强化保洁人员消杀能力和个人防护技能。3.对感控督导员、各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院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讨论、整改。对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七)规范发热病人转运未设置发热门诊的机构发现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和可疑症状患者应立即按要求上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0598-6822643)或宁化县总医院发热门诊(120)安排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 

(八)严防新冠病毒核酸污染。1.在接种点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同时从事新冠核酸采样工作。2.核酸检测工作人员采样前须严格按照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样本采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部清洁和消毒。3.预检分诊、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尽量保证相对固定,必须每周核酸检测2次。

(九)关心关爱工作人员1.合理安排基层医务人员轮值轮休。2.为工作人员充足保障日常工作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3.做好全体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及登记工作,按规范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并有资料备查、每日监测 2 次体温、有可疑症状应立即上报并开展排查等。

 

参考文件:

1.《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c4082ed2db674c6eb369dd0ca58e6d30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

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7de0b3837c8b4606a0594aeb010523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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