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2-1200-2019-00006 | 文号 | 宁卫〔2019〕24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9-03-27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22-1200-2019-00006 | ||
文号 | 宁卫〔2019〕24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3-27 |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是我县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年期满换证年,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工作,现将换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将《村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表》分发给村所负责人进行填写,村委会盖章后提交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审核并将主要信息登记于《村卫生所换证汇总表》,审核通过后送县卫健局核批。
(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知各村所负责人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审核后统一收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其它证件的复印件上交县卫健局。
(三)以上材料请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于2019年4月4日前收齐并上交县卫健局。
(四)我局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收齐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换证条件的村卫生所给予换证,对不符合换证条件的村卫生所将不予以换证。
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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