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2-1200-2018-00059 | 文号 | 宁卫〔2018〕142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8-10-29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换证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换证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22-1200-2018-00059 | ||
文号 | 宁卫〔2018〕14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8-10-29 | ||
标题 |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换证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换证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医疗卫生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期满3年需重新校验的规定,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换证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1份;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见附件1、附件2);
3.从事相关技术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执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需附产房平面图和相应技术规范和制度。
二、各换证机构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18年11月2日前报送至县妇幼保健院。
附件: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表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被申请机关:
申请单位地址: |
|
机构类别: |
|
所有制形式: |
|
申请技术 服务项目 (请在相应括号内√) |
产前诊断:产前筛查( ) 产前诊断( ) |
婚前医学检查( ) |
|
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 ) |
|
助产技术: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
其他 |
提交文件目录:
(按照《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闽卫妇幼[2009]186号)规定填写)
1.
2.
3.
4.
5.
申请单位: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申请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登记号 □□□□□□□□□□□□□□□□□□
申请开展的项目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字( )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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