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905-1200-2012-00009
  • 备注/文号: 安政〔2012〕1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3-15
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安政〔2012〕11号
来源:宁化县安乐镇政府 时间:2012-03-16 09:24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做好春季重大动物防疫的防控工作,确保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将我乡201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畜禽强制免疫,各村要认真抓好春季禽流感和口蹄疫、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强制免疫工作。要求3月16日开始,至4月25日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4月25日至30日开展免疫监测。免疫密度要求:应免尽免,认真配合免疫效果监测,对畜禽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乡、村要建立完整的新的免役档案养殖户必须要有免疫卡。

    二、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畜牧兽医、林业、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畜禽,陆生野生动物和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以便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防控对策。

    三、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各村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有关应急预案,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报告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以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情举报的现场核查工作,及时组织到现场核查或诊断每一起反映的疫病,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

    四、严格疫情应急处置。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应急预备队的培训与演练,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按“早、快、严”的原则,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或蔓延。

    五、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于出栏、出售的畜禽,必须派人做好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达100%。严格实施检疫报检制度,准调证明管理制度,检疫证明公示制度,检疫承诺制度等四项制度,逐步完善畜禽检疫标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周密的春防工作方案,严格层层落实责任制,广泛宣传发动,集中乡、村干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切实把春防工作当作一场阶段性战役来打,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畜牧兽医水产站要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督查,建立健全检查台帐,入户抽查要有记录,定期通报,如造成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人员分工。

    第一组:刘坊、夏坊、马家围、安乐、谢坊;

    人 员:卢由忠、夏发金、夏祖新、涂添明、黄六金由涂幸福带队。

    第二组:丁坑口、罗坊、赖畲、洋坊、三大、黄庄;

    人 员:陈华秋、罗积添、刘守学、邓升文、刘升平、林养生由章金雄带队。

    八、时间安排

第一轮

第二轮

时 间

村 别

时 间

村 别

3月18日

刘坊

洋坊

3月29日

刘坊

洋坊

3月19日

夏坊

三大

3月30日

夏坊

三大

3月20日

安乐

黄庄

4月1日

马家围

黄庄

3月22日

马家围

赖畲

4月2日

安乐

赖畲

3月23日

谢坊

罗坊

4月3日

谢坊

罗坊

3月24日

丁坑口

4月6日

丁坑口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5日

 

 

 

 

主题词 农业 动物 防疫 通知

送:县畜牧水产局,乡有关领导

安乐乡政府办 2012年3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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