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905-1200-2012-00009
- 备注/文号: 安政〔2012〕1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乐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2-03-15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做好春季重大动物防疫的防控工作,确保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将我乡201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畜禽强制免疫,各村要认真抓好春季禽流感和口蹄疫、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强制免疫工作。要求3月16日开始,至4月25日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4月25日至30日开展免疫监测。免疫密度要求:应免尽免,认真配合免疫效果监测,对畜禽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乡、村要建立完整的新的免役档案养殖户必须要有免疫卡。
二、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畜牧兽医、林业、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畜禽,陆生野生动物和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以便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防控对策。
三、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各村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有关应急预案,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报告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以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情举报的现场核查工作,及时组织到现场核查或诊断每一起反映的疫病,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
四、严格疫情应急处置。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应急预备队的培训与演练,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按“早、快、严”的原则,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或蔓延。
五、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于出栏、出售的畜禽,必须派人做好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达100%。严格实施检疫报检制度,准调证明管理制度,检疫证明公示制度,检疫承诺制度等四项制度,逐步完善畜禽检疫标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周密的春防工作方案,严格层层落实责任制,广泛宣传发动,集中乡、村干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切实把春防工作当作一场阶段性战役来打,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畜牧兽医水产站要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督查,建立健全检查台帐,入户抽查要有记录,定期通报,如造成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人员分工。
第一组:刘坊、夏坊、马家围、安乐、谢坊;
人 员:卢由忠、夏发金、夏祖新、涂添明、黄六金由涂幸福带队。
第二组:丁坑口、罗坊、赖畲、洋坊、三大、黄庄;
人 员:陈华秋、罗积添、刘守学、邓升文、刘升平、林养生由章金雄带队。
八、时间安排
第一轮 |
第二轮 |
||||
时 间 |
村 别 |
时 间 |
村 别 |
||
3月18日 |
刘坊 |
洋坊 |
3月29日 |
刘坊 |
洋坊 |
3月19日 |
夏坊 |
三大 |
3月30日 |
夏坊 |
三大 |
3月20日 |
安乐 |
黄庄 |
4月1日 |
马家围 |
黄庄 |
3月22日 |
马家围 |
赖畲 |
4月2日 |
安乐 |
赖畲 |
3月23日 |
谢坊 |
罗坊 |
4月3日 |
谢坊 |
罗坊 |
3月24日 |
丁坑口 |
4月6日 |
丁坑口 |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5日
主题词: 农业 动物 防疫 通知
抄 送:县畜牧水产局,乡有关领导
安乐乡政府办 2012年3月15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