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9-0900-2008-00004 文号宁卫〔2008〕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生成日期 2008-03-17
标题 宁化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9-0900-2008-00004
文号 宁卫〔2008〕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生成日期 2008-03-17
标题 宁化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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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宁 化 县 卫 生 局

关于开展2008年度村卫生所达标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村级卫生机构是保障农村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阵地,是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中的基础工程。进行村卫生所达标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村级卫生所达标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一)组织领导。(二)村卫生所达建设要求:1、人员要求;2、房屋及科室设置;3、基本设施和设备;4、有关各种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图表等,按宁卫[2007]58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各乡镇达标村所数全县共30所,并将确定要求达标所上报卫生局。

城南:1所、安乐:2所、曹坊:2所、治平:2所、济村:2所、方田2所、石壁3所、淮土:3所、中沙2所、河龙2所、安远:3所、水茜:2所、湖村:1所、泉上:1所、城郊:2所

三、要求完成达标村所任务时间: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在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卫生局在9至10月将组织验收。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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