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1-1500-2025-00018
  • 备注/文号: 宁财〔2025〕10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4
关于下达202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第二批)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的通知
宁财〔2025〕107号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时间:2025-04-14 09:06
 各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87号),现下达你校 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第二批)      万元和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各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闽财教〔202010)文件精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资金的发放工作,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经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1.202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营养计划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202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专项资金安排表

3.绩效目标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教育局

                                    20254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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