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1-1500-2023-00080
- 备注/文号: 宁财〔2023〕57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01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11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下达给你乡(镇)(具体金额详见附表1),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款列“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科目。
请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用好救灾资金、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强业务统筹协调和监督,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同时,请进一步按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2)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绩效目标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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