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45-1200-2024-00005 文号 宁文旅〔2024〕2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4-07
标题 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45-1200-2024-00005
文号 宁文旅〔2024〕2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4-07
标题 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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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安委〔2024〕7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细化措施,市、县50项具体任务,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文旅市场行业相关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红线的意识,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节点,局党组、局务会议要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底前修订完善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

  3.各股室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建立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的重大事故隐患快速“清零”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建立健全A级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等维保情况必查机制,每半年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巡查全覆盖。

  7.督促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安办、宣传推广股、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1.督促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3.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

  4.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5.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6.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风险预测和评估,强化活动审批审核,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品牌推广股、体育事业股。

  (三)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

  1.聚焦重点时段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3.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

  (四)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

  1.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体育艺术类培训机构等经营单位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2.畅通文化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3.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执法监督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集中公布、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权责清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4.强化文化体育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执法监督,督促指导各股室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及强迫购物,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体育旅游行政部门法定职责的,依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抄告、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5.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察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6.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会同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督导,推进隐患问题整治整改。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

  (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扎实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2.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培训,组织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政部门、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常态化。

  3.每年组织2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

  4.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5.聚焦文化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宣传推广股。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

  1.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生活方式。

  2.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积极利用“村村响”广播等设施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3.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宣传推广股、转播台

  、保障措施

  (一)提政治站位。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属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局安办抓总、抓统筹、抓协调,局属各单位、股室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参照本方案执行

  )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严格问效问责。邀请监管部门加强对文旅系统安全日常检查和整治工作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安委〔2024〕7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化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制定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细化措施,市、县50项具体任务,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文旅市场行业相关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红线的意识,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节点,局党组、局务会议要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底前修订完善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

  3.各股室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建立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的重大事故隐患快速“清零”机制,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建立健全A级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等维保情况必查机制,每半年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巡查全覆盖。

  7.督促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安办、宣传推广股、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

  (二)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1.督促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

  3.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

  4.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5.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6.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大型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风险预测和评估,强化活动审批审核,动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品牌推广股、体育事业股。

  (三)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

  1.聚焦重点时段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

  3.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

  (四)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

  1.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娱乐场所、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体育艺术类培训机构等经营单位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2.畅通文化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按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推动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3.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执法监督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监管,集中公布、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权责清单,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4.强化文化体育旅游市场行业管理、执法监督,督促指导各股室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诱导及强迫购物,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体育旅游行政部门法定职责的,依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抄告、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5.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察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6.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会同应急、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督导,推进隐患问题整治整改。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

  (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扎实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2.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培训,组织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政部门、文化体育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学习培训常态化。

  3.每年组织2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和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

  4.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本系统有关部门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

  5.聚焦文化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文保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每年至少开展一批次A级旅游景区复核,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和指导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体育事业股、宣传推广股。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

  1.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生产生活方式。

  2.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积极利用“村村响”广播等设施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3.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责任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天鹅洞景区服务中心、市场管理股、宣传推广股、转播台

  、保障措施

  (一)提政治站位。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属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局安办抓总、抓统筹、抓协调,局属各单位、股室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细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参照本方案执行

  )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

  )严格问效问责。邀请监管部门加强对文旅系统安全日常检查和整治工作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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