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8-1200-2024-00006 文号 宁城办〔2024〕8 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01
标题 城郊镇党政办关于 建立交通安全“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28-1200-2024-00006
文号 宁城办〔2024〕8 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01
标题 城郊镇党政办关于 建立交通安全“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城郊镇党政办关于 建立交通安全“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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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增强群众知危险会避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为认真实施交通安全宣教提升行动,按照“全民交通,人人安全”的交通安全“公众”理念,根据县道安办印发《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坚决防范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努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镇道安办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建立交通安全“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后教育宣传小组人员组成

当事人所在镇的交通劝导员、交通安全员,派出所民辅警、村(社区)干部各一人组成事后宣传教育小组。

二、事后教育的内容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进行上门事后教育,事后教育内容主要分为“三个一”即一见面、一教育、一承诺。

(一)一见面:由当事人所在村(社区)的事后宣传教育小组成员上门进行面对面事后教育。

(二)一教育:对当事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口头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发放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册或学习卡片,给当事人阅读;观看交通安全相关的学习视频,提升交通安全违法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

(三)一承诺:教育完成之后让当事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保证不断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防止违法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县公安局和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定期向各村(社区)通报交通违法重点对象人员名单。

     (二)“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将成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镇道安办于当月中旬前通报上月的交通违法重点对象人员名单,各村(社区)在接到通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事后教育工作。

    四、信息上报要求

     自发文起,各村(社区)于每月18日前上报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1:交通安全承诺书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城郊镇党政办

                   202411

各村(社区),镇有关单位:

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增强群众知危险会避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同时为认真实施交通安全宣教提升行动,按照“全民交通,人人安全”的交通安全“公众”理念,根据县道安办印发《防控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坚决防范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努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镇道安办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建立交通安全“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后教育宣传小组人员组成

当事人所在镇的交通劝导员、交通安全员,派出所民辅警、村(社区)干部各一人组成事后宣传教育小组。

二、事后教育的内容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进行上门事后教育,事后教育内容主要分为“三个一”即一见面、一教育、一承诺。

(一)一见面:由当事人所在村(社区)的事后宣传教育小组成员上门进行面对面事后教育。

(二)一教育:对当事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口头讲授交通安全常识,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发放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册或学习卡片,给当事人阅读;观看交通安全相关的学习视频,提升交通安全违法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

(三)一承诺:教育完成之后让当事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保证不断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防止违法再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县公安局和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定期向各村(社区)通报交通违法重点对象人员名单。

     (二)“事后教育三个一”机制将成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镇道安办于当月中旬前通报上月的交通违法重点对象人员名单,各村(社区)在接到通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事后教育工作。

    四、信息上报要求

     自发文起,各村(社区)于每月18日前上报工作完成情况。

 

附件1:交通安全承诺书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城郊镇党政办

                   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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