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6-1200-2024-00004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3-21
标题 关于宁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16-1200-2024-00004
文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3-21
标题 关于宁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宁化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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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8〕2号)、《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交公路〔2020〕14号)、《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三明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2024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向社会公布。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各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举报电话:0598-6824643。

 

附件:宁化县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4321


附件:

宁化县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1. 宁化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

2. 宁化县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 宁化县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4. 三明市众诚鑫新料有限公司

5. 宁化县富岸建材有限公司

6. 宁化日昌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7. 福建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

8. 宁化县越明矿业有限公司

9. 福建同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8〕2号)、《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明交公路〔2020〕14号)、《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及《三明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2024年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向社会公布。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各货运源头单位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举报电话:0598-6824643。

 

附件:宁化县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4321


附件:

宁化县2024年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1. 宁化县石磊矿业有限公司

2. 宁化县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 宁化县行洛坑钨矿有限公司

4. 三明市众诚鑫新料有限公司

5. 宁化县富岸建材有限公司

6. 宁化日昌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7. 福建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

8. 宁化县越明矿业有限公司

9. 福建同华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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