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39-1200-2023-00014 文号 水党政办〔2023〕4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8-22
标题 水茜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6139-1200-2023-00014
文号 水党政办〔2023〕4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水茜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8-22
标题 水茜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水茜镇党政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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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茜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安委办〔202334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落实622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以及郭宁宁常务副省长在622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提出的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五条硬措施要求,结合三明实际,市安委会制定了《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较大事故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1起较大事故,相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发生2起或以上,实行“一票否决”。

二、实行事故“双通报”。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向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各级各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率排名评分。

四、纳入“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考评。县(市、区)考评(10分):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扣6/起;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三元、沙县、永安、尤溪、大田等县(市、区)每一起扣0.3分,其他县每一起扣0.5分。园区考评(2分):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分,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0.2分。

五、提升较大事故扣分值。发生1较大事故扣10分(百分制)。铁路运输、高速公路较大事故自7月起纳入属地统计,每发生1起,属地县(市、区)1,组织车辆非法营运的源头属地县(市、区)另扣1

六、完善道路运输车辆事故调查机制。7月起,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一律挂牌督办,开展事故调查。

七、开展警示约谈。市安委会针对地区或行业领域出现事故多发等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对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通报。对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进行警示、通报或约谈。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茜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安委办〔202334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落实622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以及郭宁宁常务副省长在622日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提出的防范遏制较大事故五条硬措施要求,结合三明实际,市安委会制定了《关于防范遏制较大事故的七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较大事故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1起较大事故,相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发生2起或以上,实行“一票否决”。

二、实行事故“双通报”。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向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各级各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率排名评分。

四、纳入“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考评。县(市、区)考评(10分):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扣6/起;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三元、沙县、永安、尤溪、大田等县(市、区)每一起扣0.3分,其他县每一起扣0.5分。园区考评(2分):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扣1分,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0.2分。

五、提升较大事故扣分值。发生1较大事故扣10分(百分制)。铁路运输、高速公路较大事故自7月起纳入属地统计,每发生1起,属地县(市、区)1,组织车辆非法营运的源头属地县(市、区)另扣1

六、完善道路运输车辆事故调查机制。7月起,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一律挂牌督办,开展事故调查。

七、开展警示约谈。市安委会针对地区或行业领域出现事故多发等严峻安全生产形势,对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通报。对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进行警示、通报或约谈。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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