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0-1200-2021-0000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标题 |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控机制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控机制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30-1200-2021-00006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03-29 | ||
标题 | 泉上镇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控机制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控机制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布置、有责任、有落实的开展,根据《宁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别是人员安排,经费落实等情况作出如下几点规定,请各村按规定执行。
一: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列入村两委议事日程
(1)统一思想,责任到人,重点区域(公墓区、坟场、墓较多地块)有专人管控。
(2)会议、标语、宣传牌、宣传单等宣传到位。
(3)设备检修、油料储备到位。
二:由于历年清明期间都是火灾高发期,各村必须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好专项应急扑火队,清明期间(自2021年4月3日至4月6日)重点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定人员、定山头,负责巡查的应急队员人数多少要求各村护林员与村主任联系根据各村实际确定,应急队员工资报酬由各村从林业补助款专项开支。
三:要求各村清明期间认真按规定抓好森林防火的管控工作,严防死守,工作效益纳入年终考核,如工作失误造森林火灾事故,村主干要通过网络信息进行公开表态性发言。
四:各村清明节期间定人员、定山头安排表必须在2021年4月1日前报备到政府办。
泉上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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