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32-1200-2020-00014 | 文号 | 安政〔2020〕90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沼气安全生产 “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沼气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32-1200-2020-00014 | ||
文号 | 安政〔2020〕90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安乐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0-09-10 | ||
标题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沼气安全生产 “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沼气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安政〔2020〕90号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沼气安全生产
“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村:
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力度,推进责任强“安”、科技兴“安”、宣教促“安”,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和完善“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方式,推进全县沼气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明农〔2020〕68号,市政府安委会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方式
涉沼气规模养猪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由市局安办牵头,组织市、县两级监督管理人员开展综合监督(执法)检查。
二、检查对象
涉沼气规模养猪场和农村户用沼气。检查对象从《三明市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抽查对象库(涉沼气规模养猪场)》和户用沼气(附件3)中随机抽取。
三、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沼气池设施、护栏、警示牌、消防器材和安全保护设备、清理检修、安全教育培训和企业安全生产台账等(附件1、附件2)。
四、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并经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当事人(盖章、签字)确认;检查人员要各自签名。发现隐患要书面通知整改。
(二)检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1、2、3)于6月29日前上报安乐镇农技站,联系人:张裕煌,联系电话:13599362319。
(三)此项工作例入年终考核。
附件:1. 2020年农业安全生产“双随机”检查情况登记表(涉沼气规模养猪场)
2. 2020年宁化县沼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表
3.安乐镇XX村沼气用户汇总表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