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化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5-08-18 09:56 来源:宁化县财政局
| | | |
                             关于宁化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57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宁化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衡,为全方位推进宁化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如下: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96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93%,比上年(简称“同比”,下同)增收3,123万元,增长4.06%;加上级补助收入174,5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807万元、调入资金39,82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696万元,收入合计396,7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16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4.28%,同比增支15,685万元,增长5.02%;加上解上级支出4,09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4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189万元,支出合计377,9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84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4,580万元。其中:一是返还性收入6,186万元,主要是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增值税税收返还、消费税税收返还和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等;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2,315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共13类;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079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城乡社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支出,均为有明确项目或有规定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3.13%,同比增收275万元,增长5.46%;加上级补助收入14,1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050万元、调入资金15,4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566万元,收入合计121,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1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8.83%,同比增支25,890万元,增长79.36%;加调出资金1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3,059万元,支出合计101,7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67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105万元,主要用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方面的支出,均为有明确项目或有规定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万元,同比减收408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收入总计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33万元,支出总计33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上级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谁统筹、谁管理”原则,由县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县本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04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7.68%,同比增收7,701万元,增长32.99%;加上年结转1,226万元,收入总计32,2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0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97%,同比增支3,084万元,增长11.88%。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21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本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8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74%,同比增收2,563万元,增长15.72%;加上年结转36,018万元,收入总计54,88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97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44%,同比增支1,882万元,增长14.3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9,90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4年,我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工作理念,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进一步统筹使用财政资源,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上级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收入有力度。抓好财政收入管理,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分析潜在税源、开发增量税源、巩固存量税源,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大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各项收入悉数入库。2024年,我县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962万元,同比增长4.06%

2.争取资金有成绩。围绕上级财政支持投资领域,立足县域发展实际,充分发挥革命老区苏区县的优势,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全力以赴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通过争资争项考核机制,形成全县上下“谋发展、抓项目、筹资金”的强大合力。2024年,我县全年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8,696万元。

3.谋划项目有突破。积极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部门联动,着力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前期工作成熟、收益测算良好的优质项目。2024年,我县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33,99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1,726万元、再融资债券71,539万元,有效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增动力方面的积极作用,缓解我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需资金的压力。

4.绩效管理有质量。深化绩效管理机制建设,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2024年对相关预算单位的84个涉及资金7,202万元的绩效自评项目情况进行抽查,对县直部门的10个涉及资金21,213万元的县级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收回低效资金163.72万元,对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抓好督促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5.保障民生有温度。2024年,我县民生支出270,179万元,占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3%;全年“三保”支出达140,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71%。一是教育领域投入78,018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77%,其中,拨付资金5,273万元用于保障“两免一补”、生均公用经费等各项补助政策实施;拨付资金8,048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运转经费补助等方面支出;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721万元,用于江下小学、滨江实验中学、七中扩容等项目建设;安排专项债券资金3,600万元,用于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域支出52,4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97%,其中,兑现各类养老保险基金27,962万元,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047万元,安排各项困难群众救助类资金8,320万元;拨付退役士兵经济补偿金、义务兵优待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各类补助资金2,236万元。

6.支持发展有成效。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积极争取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积极统筹财力,全力保障县委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支出。统筹安排7,588万元稳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7,350万元用于城区排水防涝二期项目,安排专项债4,000万元用于城区污水管网扩容改建及破损修复项目,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237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415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3,031万元,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统筹安排6,884万元,激活文旅资源,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担保贷款8,440万元,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需求。

7.防范风险有力度。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合理举借政府债务,按照我县制定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及计划,2024年新增债务控制在5亿元以内,积极争取中央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策支持,有效缓解我县存量地方政府债务还本压力。2024年我县化解存量政府债务71,620万元,如期支付到期法定债券利息17,354万元。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财会监督、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全面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

(三)财政决算有关事项说明

1.财政收支决算变动情况

在宁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代表们报告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由于当时决算事项尚未结束,报告数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期间一些数据发生了变化,主要有以下几项: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79,962万元,报告数77,687万元,增加2,2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174,580万元,报告数166,888万元,增加7,692万元,主要是在人大会通过的报告数后,还存在组织收入入库和上级下达的补助收入等情况。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328,167万元,报告数328,530万元,减支363万元,主要是人大会后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支出等情况。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5,316万元,报告数7,166万元,减少1,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决算数14,105万元,报告数13,928万元,增加177万元,主要是在人大会通过的报告数后,还存在上级下达的补助收入等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58,513万元,报告数59,496万元,减少983万元;调出资金决算数195万元,报告数为0,增加195万元,主要是人大会后部分项目形成支出等情况。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22万元,报告数20万元,增加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33万元,报告数11万元,增加2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级统筹部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49,903万元,报告数49,176万元,增加7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数44,032万元,报告数45,935万元,减少1,903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4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数为34,877万元,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部分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2,2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1,016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10,96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的34,877万元后,2024年年末数为14,453万元。

3.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按照预算法规定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366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部形成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492万元、“雪亮工程”和“平安家园·智能天网”项目建设453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经费县级资金150万元,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经费111万元、三明沙县机场航班航线补贴100万元、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经费25万元、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18万元、灭火救援指挥车经费17万元。

4.主要支出政策实施情况

2024年,我县与民生领域相关的支出达270,179万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33%(简称占比、下同)。主要是:

1)教育支出78,018万元,占比23.77%,主要用于保障“两免一补”等各项补助政策实施,保障生均公用经费、运转经费补助、教师培训、安保人员工资等支出,提升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教育基础设施短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赋能教育事业发展。

2)农林水支出59,311万元,占比18.07%,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山洪沟防洪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中小河流治理等支出,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田水利短板,着力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农业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10万元,占比15.97%,主要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兜底政策和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筑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安全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促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兑现退役士兵经济补偿金、义务兵优待金、入伍大学生士兵一次性奖励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全力支持拥军优属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4)卫生健康支出25,024万元,占比7.6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助计生及残疾人对象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县级配套等,确保基本医保待遇落实;深化医改,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等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5)城乡社区支出19,217万元,占比5.86%,主要用于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公交营运亏损补贴,智慧三维管线检测管理信息平台,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及安全装置配套工程等项目。

6)节能环保支出7,778万元,占比2.37%,主要用于城区环卫一体化、汛期水污染防治攻坚、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翠江流域综合生态治理提升项目。

7)交通运输支出7,566万元,占比2.31%,主要用于国道G356线宁化城郊镇瓦庄至石壁客家祖地公路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三明沙县机场航班航线补贴等项目。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是经批准举借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截至2024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19,687.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4,058.2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05,629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47,699万元之内。二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偿还情况。已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6,459万元,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17,353.78万元。

6.2023年度审计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审计工作底稿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对问题原因进行剖析、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加快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的情况如下: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对于个别专项预算项目未适时调整问题,在2024年预算调整时对“科技三项费用”进行了调减,2025年预算编制中不再编列该项目费用;对于个别预算项目资金未依据绩效情况进行安排问题,2022年“文物修缮经费”支出85.11万元,结余14.89万元,已于20231229日收回,2023年“文物修缮经费”支出85.70万元,已收回剩余金额。二是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对于决算编制事项未按规定执行到位问题,截至2024年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支出289.02万元;对于污水处理费收入296.31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福建水投集团宁化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244月前将此项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对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3.79万元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问题,县教育局已于202467日将此项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三是科技创新发展方面。对于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493日已收回与科技项目不相关的经费15万元。                                                                                                                                                                                                                                                                                                                                 

2024年财政工作在困难中砥砺前行,财政收支在艰难中实现平衡。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税收收入主体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依旧低迷,税收增长乏力,增税空间有限;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支出呈刚性增长,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等。以上问题我们需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逐一破解。

 

以上报告,请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