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市场暨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方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认真履行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二、随机抽查机制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随机抽查主体
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由县文体和旅游局实施检查。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实施辖区内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上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下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随机抽查情况进行复查,以检验抽查绩效。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1.旅行社: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营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分支机构的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依法经营,有无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是否与导游等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2.导游:是否取得执业许可;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4.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播放、表演的节目含有禁止内容,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连接至境外曲库,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变更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擅自变更游戏游艺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5.艺术品经营单位: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不能证明经营的艺术品的合法来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6.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和旅游部批准文号、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擅自变更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名称或者增删内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7.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变更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上网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授权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网络游戏的推广和宣传含有禁止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存在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存用户注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所有待查对象,除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明显的可直接立案查处之外,均须通过随机方式从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以及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查分为定向和不定向抽查
(1)定向抽查: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地理区域、诚信或违法记录等特定条件,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投诉举报多、被列入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2)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双随机抽查”平台或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对象名单,对其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方式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检查执法效能。
2.随机抽可采取直接检查或自查
对自查后如实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文化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检查、且主动改正的企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文化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重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科学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1)对辖区内实力较强、税收贡献率较大、信用较好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可减少抽查频次,原则上每5年采取定向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一轮。
(2)对随机抽查的对象,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不定向抽为辅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0%。
(3)对不在异常对象名录库的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5%。
(4)对列入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每年至少抽查1次。
宁化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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