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23年1月份高龄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泉上华侨农场办公室:
根据我县高龄补贴相关政策,现下拨你乡(镇)、场1月份高龄补贴,请按照《宁化县民政局关于加强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民〔2017〕111号)要求,加强高龄补贴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挪用;高龄补贴资金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在发放前对发放对象进一步核实,认真做好与公安户籍记录、迁入迁出登记、殡仪馆火化、佛教协会佛教徒遗体焚化信息核对工作,及时掌握高龄老人增减变动情况,确保各年龄段健在高龄人口及时得到足额高龄补贴,自然减员(含死亡高龄老人)及时退出享受补贴范围,高龄补贴必须通过社会化方式足额发放到位。
附件:2023年1月高龄补贴发放表
宁化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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