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创园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日期:2023-04-18 10:53 来源: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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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宁化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宁化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文创园地块)》,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宁化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文创园地块)用地总规模为10.8749公顷,项目位于宁化县城郊镇马元亭村。

二、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属性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面积4.4352公顷,占本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的40.78%,满足《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规定的公益性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

此外,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成片开发的合法合规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四、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有保障;项目开发期限为3年内完成土地征收,拟分三期开发;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五、征地安置补偿措施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以《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文〔2017〕40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宁政文〔2017〕159号)为依据,并结合项目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社会保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11〕1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征地程序

成片开发实施过程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六、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

七、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宁化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98-6601010。

 

附图: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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