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宁征预公告〔2023〕2号)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6.9272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 道路 、
西 道路 、
南 道路 、
北 道路 。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翠江镇中山村 。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 名远小区地块项目,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7日由翠江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7日,公告期内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由翠江镇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的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名远小区地块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