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种植双季稻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宁化县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的报告》(宁农文〔2024〕79号)文件。
2.补助对象及内容:对2024年种植早稻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含晚稻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种植主体。
3.补助标准:200元/亩。
咨询电话:0598-6827722(公开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598-6823021(公开单位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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