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吗?

日期:2024-05-14 15:10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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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肖像具有固定于物质载体的属性,故肖像权除精神利益外还具有财产利益。肖像权人可通过许可合同等方式取得肖像权的商业化利益。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属于不定期继续性合同。为了避免当事人无限期地受到合同约束,法律赋予双方任意解除权。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是因为肖像的许可使用涉及人格尊严,当人格权和财产权发生冲突时,法律倾斜保护人格权。但因肖像权人解除许可使用合同造成相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法条链接: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除权】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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