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01-02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3〕7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宁化县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加快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22〕11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宁化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气象保障服务宁化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推进宁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气象”融合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清新福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现气象监测更精密、预报更精准、服务更精细、机制更健全,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到2035年,建成具有宁化特色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体系,气象成为宁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康福祉的重要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区域协同发展。落实省、市气象科技发展规划,通过省、市、县共建、行业协作等方式,加强水稻制种、烤烟“日灼”等农业气象应用推广技术研究,强化山地冰雹生长机理、防雹作业条件判别、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果评价等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参与闽西南区域气象协同发展,加强老区苏区气象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工信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防灾救灾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预警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预报预测业务体系,优化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健全分灾种、分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事件和流域区域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完善“12379”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健全多部门协调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推进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水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建设地空一体化、高效协同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站网科学布局满足精准预报和精细服务需求。新增建设1部X波段雷达、1部毫米波云雷达和1部微波辐射计,四要素以上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密度由10公里提高到8公里。配合省、市气象站网总体布局要求,推进国家地面天气站六要素升级建设。联合加密农业气象等探测设施,提升区域气象资料获取和共享能力,提高气象监测装备保障能力,推进气象监测设备的智能化和迭代更新。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志愿观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安全管理、科研等五大能力建设,推动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建设宁化县外场人工防雹观测试验阵地,完善作业射击平台、气象观测站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同时可满足移动雷达驻点观测。〔责任单位:人武部,县气象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退役军人局,烟草局、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农业生产全过程的气象条件监测评价、灾害风险预警、灾害影响评估、产量预报、气候品质评价、气象指数保险、服务效益评估等技术,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强化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开展宁化水稻制种气象试验基地建设,完善水稻制种气象监测站网,开展精细化田间试验,研发基于气象大数据和智能网格预报的水稻制种气象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价值。支持争创“避暑旅游目的地”“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标志品牌,增设负氧离子监测站点。强化旅游气象服务供给,研究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研发周末游和高山景观、赏花预报等特色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展健康气象为民服务示范区建设,研发健康气象指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文旅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强化“知天气”公共气象服务品牌推广应用,将公共气象服务融入“智慧宁化”等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数字宁化建设中心,广电网络宁化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普查成果应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防御设施建设。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和气象科普基地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应急局、工信局(科技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暴雨强度公式修订,完善城市防洪排水设计。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提升城市应对气候变化韧性。应用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水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宁化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支持气象科技人员申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和实用性人才,不断落实人才待遇,将气象纳入地方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支持入选省、市气象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青年新秀人才计划,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科技人才梯队。强化人才培养合作,支持将气象部门干部纳入县委组织部统一调训,积极选派优秀人才访问进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气象局〕
(十一)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标准的基础性研究,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强化防雷、升放气球等安全监管事项的数字化运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住建局、司法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与省、市气象局的合作,形成加快宁化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统筹规划布局。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内容,细化落实措施,科学配置公共资源,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发共享,协调保障气象设施用地及探测环境保护规划,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落地实施见效。
(三)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气象干部职工享受同级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为气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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