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43号)、宁化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财[2021]321号)文件精神和项目完工进度。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及奖补资金详见附表)。请各乡(镇)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账务处理暂行办法》(闽财农改〔2011〕8号)、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2020〕71号)及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委办〔2018〕105号)的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
附件: 宁化县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表
宁化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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