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00-0200-2021-00040 | 文号 | 宁政文〔2021〕97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0-11 |
标题 |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00-0200-2021-00040 | ||
文号 | 宁政文〔2021〕9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10-11 | ||
标题 |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全面推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明政文〔2020〕72号)及全市城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宁政文〔2019〕100号)执行情况,现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为宁化县人民政府的国土空间规划议事和决策机构,下设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县政府分管城建工作领导担任副主任。县政府办、人大环城委、政协教科卫体委以及县自然资源、发改、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住建、城市经营公司、城市建设公司、人防、华侨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水利、文旅、卫健、林业、城管、生态环境、交警、消防救援大队和翠江镇、城郊镇、城南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详见附件1)。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县外邀请专家和县内专家组成(详见附件2)。
二、工作职责
(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审议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
2.审议纪念性、标志性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方案。
3.审议县城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4.审议县域公共建筑和房地产项目设计方案。
5.审议县域重大交通及市政设施设计方案。
6.审议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
7.其它需审议的事项。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由主任或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相关县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参会。事关全局性重大事项还应报县委研究。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职责
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对办公室提请的项目议题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咨询或论证意见,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提供规划决策咨询意见。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2.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纪要起草等。
3.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聘任、增补、取消工作。
4.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1.会议制度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准备情况,经主任同意后随时召开。
2.议题申报
会议议题由办公室将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的项目专家咨询或论证意见向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汇报,并由其确定上会议题,提交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开会。
3.议事要求
(1)会议应对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出的项目专家咨询或论证意见进行充分讨论。一般项目邀请县内专家参会,重要项目邀请县外专家参会。
(2)参会成员应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城市发展负责的科学态度,积极参与审议,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对表决事项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应坚决执行,并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3)会议资料属于内部资料的,参会成员应妥善保管,会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4)会议必须坚持回避的原则。凡所审议的项目与参会人员或其所在的组织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向召集人申请回避,亦可在该项目审议和表决时回避。
4.会议纪要和决议
会议采取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议定事项。办公室负责在会议结束后完成会议纪要初稿,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对应联系城乡规划工作的县政府办分管领导会稿,由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后生效。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和决议生效后,有关规划和项目的审批实施单位应当遵照执行。需报县委研究的事项,按县委研究决定执行。
(二)专家咨询委员会
1.会议制度
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根据办公室提交的议题召开,会议由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由其委托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主持。参会成员为专家委员会专家、议题相关的成员单位科室负责人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等,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相关县领导参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每次参会专家应不少于5名,并应形成专家咨询或论证意见。
2.议题申报
会议议题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办公室汇总近期收集的议题向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汇报后,提交专家咨询委员会开会。
附件:1.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名单
2.宁化县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名单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化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吴茂生 县政府代县长
副 主 任:曾念溪 县政府副县长
丘加德 县政府办四级调研员
成 员:伍善芳 县政府办副主任
潘良珍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标斌 县人大环城工委主任
马凤珠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张清东 县发改局局长
兰 鹏 县教育局局长
吴 晖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林 忠 县司法局局长
王克延 县财政局局长
孙晓英 县住建局局长
赖锡光 县城市经营公司负责人
邱兴旺 县城市建设公司负责人
王晨波 县人防办主任
江国良 县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温享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 斌 县水利局局长
邱北苓 县文旅局局长
吴东香 县卫健局局长
周登华 县林业局局长
潘立华 县城管局局长
马小明 宁化生态环境局局长
游 彪 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李碧招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 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清山 翠江镇镇长候选人
谢建国 城郊镇镇长候选人
廖重景 城南镇镇长候选人
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自行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宁化县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名单
县外专家名单:
规划帮扶单位:福州大学专家组
福大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专家组
邱 宏(规划) 三明市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苏宗发(规划) 原三明市自然资源局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王荣献(建筑) 三明市施工图审查中心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刘国斌(市政) 原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尹国斌(景观) 厦门宏旭达园林景观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厦门十佳园林景观设计师
县内专家名单:
陈朝月(建筑) 原县住建局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杨建利(建筑) 县住建局高级工程师、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阴存璋(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高级工程师
夏志明(交通) 县交通运输局高级工程师
廖伙木(水利) 县水利局高级工程师、博士
徐 立(园林) 县城市管理局工程师
吴立斌(电力) 县供电公司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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