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01-0200-2020-00015 | 文号 | 宁政办〔2020〕32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7-29 |
标题 |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01-0200-2020-00015 | ||
文号 | 宁政办〔2020〕32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0-07-29 | ||
标题 |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现将《宁化县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5G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0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36号)等文件要求,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机遇,充分发挥5G对数字宁化发展的支撑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行业推进、创新引领”的原则,加快推动我县5G网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全面增强我县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完成我县城区和重点场所5G网络覆盖,并构建适应5G规模部署的规划、环保、土地、电力等低成本要素的通信网络发展环境。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在现代农业、生态文旅、工业制造、城市治理、医疗卫生、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实现5G应用,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5G网络规划部署
1.加快5G专项规划编制。开展我县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统筹整合移动通信网络基站建设,重点满足5G基站建设需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5G网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5G规划衔接。优化5G基站空间布局,将5G基站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相关详细规划。新建基站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或采用配建方式建设。对征迁基站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并指导新站选址和建设。
3.加快5G基站建设。按照5G基站规划和建设需求,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做好5G中频段卫星地球站干扰协调工作,加快基站建设步伐,2020年规划建设完成县城区和重点场所5G基站70个,2021年规划建设完成乡镇及以上区域5G基站150个。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要按照共建共享有关规定有序推进5G基站建设,提高共建共享水平。
(二)明确技术实施规范细则
1.推进“多杆合一”试点示范。完善设计规范,研究制定集市政照明、城市监控、交通信号、通信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杆规范。在中心城区、高校校园开展“多杆合一”示范道路、示范园区建设。
2.编制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指导原则。为有效规范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管理行为,引导通信基站布局的有序化和合理化,促进我县移动通信事业健康发展,指引我县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基站基础设施,满足未来智慧城市、数字宁化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助力宁化县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2020年完成我县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指导原则编制。
3.加强项目建设与通信建设衔接。将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需求纳入工程建设联审范围,在建设住宅、道路、市政设施、交通枢纽、电网设施等项目时,同步落实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细化明确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确保各类住宅建筑、交通与市政设施满足5G通信网络覆盖需求。
4.加大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积极推广小型化、集成化、绿色化建站技术,积极发展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美化树基站、美化灯杆基站,促进新建通信基站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加大资源开放共享力度
1.推进存量通信杆塔资源开放。开展全县通信网络杆塔资源普查,建立通信网络杆塔资源库,向有需求的部门和单位开放通信杆塔资源目录,支持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设基于通信杆塔资源的智能设施,提升智慧城市应用和管理水平。
2.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
3.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支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重点满足5G基站建设需求。各有关部门协助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开放的情形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及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动车站、汽车客运场站等场所和公共设施要向5G建设单位无偿开放通信设备安装空间,并保障市电引入相关设备的配套建设。
4.推进建筑外墙天面(楼面)等资源开放。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支持利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建筑、变(配)电站房的顶层屋面、外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5G基站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1.保障通信建设通行权。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通信建设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2.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建立电力保障沟通联系机制,加强非计划停电通报,简化基站用电报装申请流程,压缩三相电申请时间。组织推进有条件的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按照目录电价缴纳电费。组织推进同一红线地块内合用变压器分离改造,对部分公共变压器容量充裕的局点加装大容量三相电表。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绿色清洁电力。
3.强化5G网络建设安全保障。建立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大对偷盗基站电池、偷用基站电力、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通信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4.加大5G建设及应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5G网络建设、业态及产品应用的舆论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引导社会各界支持5G网络建设发展,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大5G产品应用示范宣传,让人民群众消除顾虑,提高社会各界对5G建设与应用的认知度,创造5G网络建设及应用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加快应用推广
1.开展5G+工业应用。储备支持一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场景应用、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等重点项目;推荐上报一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行业示范平台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
2.开展试点示范应用。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数字经济企业、传统企业等开展5G协同创新,形成一批面向行业的系统化、商业化运营解决方案。加速工业互联网5G应用,推动5G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3.大力推动5G软件应用。积极推动软件技术在5G领域延伸,培育推广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应用软件,支持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满足5G应用需求。
(六)推动产业发展
1.加强补链、强链工作。结合5G技术发展和产业链延伸的特点,加强补链、强链工作,进一步谋划我县工业产业支撑5G产业发展的目标,争取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并积极拓展市场,与国内5G通信龙头企业沟通对接,争取合作。
2.加大投资力度。县发改局要结合我县5G产业实际,加强5G产业项目策划和争取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资金力度;县工信局要根据我县工业产业发展实际,推动企业建设投资,梳理形成推动我县5G产业发展项目清单;宁化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等运营商要立足实际,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宁化辖区内5G规划布局,细化5G建设年度投资计划;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盟等机构,要积极引进国内先进的5G产品落户我县。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县级建立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我县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召集人负责制,其中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清祥、县政府副县长兰其锋为总召集人,县发改局局长林忠为召集人,县工信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工信局人员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职务或岗位有变动,由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各乡(镇)要确定具体分管人员和5G建设协调接口人,接口人名单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配合
(二)优化通信工程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缩短5G建设涉及的规划、建设、土地、交通、无线电、供电等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将通信工程审批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大厅,设立通信工程项目专门窗口,实行“一窗式”审批,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进度要求。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乡(镇)人民政府,宁化供电公司配合
(三)完善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各基础电信运营商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向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季度工作情况及所需协调的事项,公布已开放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清单,提交适合5G基站建设的杆塔和设施资源需求目录。5G建设推进工作协调组对基础电信企业及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提请的协调事项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协调解决,必要时提请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配合
(四)成立产业联盟。由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以“需求牵引、应用至上”为原则,成立宁化县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盟,为我县5G网络建设提供研究、实验、展示、交流、试点平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配合
(五)加强监督检查。将5G网络规划建设、公共资源开放情况、资源要素保障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对相关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影响5G建设和产业发展进度,未能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由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县效能办开展督查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牵头,县效能办配合
附件:1.宁化县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2.宁化县2020-2021年5G基站建设计划
3.宁化县推进5G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1
宁化县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推进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的纪要》(〔2020〕22号)文件精神,为抢抓5G建设发展新机遇,加快推进5G网络新基建和产业规划布局,统筹推进我县5G工作,建立宁化县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我县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重点工作。
(二)审议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重大事项。
(三)协调解决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清祥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兰其锋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林 忠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张文彬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九金 县工信局副局长
谢永玉 县住建局副局长
游 彪 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郭 宇 县公安局副政委
张清强 县教育局副局长
范仁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赖日安 县文旅局副局长
曾成木 县卫健局副局长
谢 伟 县城管局副局长
马永富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吴立斌 宁化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曾可星 电信宁化分公司副总经理
童晓明 移动宁化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兴华 联通宁化分公司网络部经理
伊招斌 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主任
俞文军 广电网络宁化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工信局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林忠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议题。
(二)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邀请县、乡(镇)和其它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准备,报总召集人或召集人确定。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签发。
(五)涉及需要县委县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主动将涉及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实施方案等重大事项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共享信息,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宁化县2020-2021年5G基站建设计划表
区域 |
2020年 |
2021年 |
合计 |
城区 |
70 |
80 |
150 |
城郊镇 |
|
4 |
4 |
湖村镇 |
|
6 |
6 |
泉上镇 |
|
8 |
8 |
城南镇 |
|
4 |
4 |
安乐乡 |
|
3 |
3 |
曹坊镇 |
|
5 |
5 |
治平畲族乡 |
|
3 |
3 |
济村乡 |
|
3 |
3 |
石壁镇 |
|
6 |
6 |
淮土镇 |
|
5 |
5 |
中沙乡 |
|
3 |
3 |
水茜镇 |
|
8 |
8 |
河龙乡 |
|
3 |
3 |
安远镇 |
|
9 |
9 |
合计 |
70 |
150 |
220 |
附件3
宁化县推进5G建设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
工作 |
工作事项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部门) |
1 |
5G网络规划部署 |
5G规划编制 |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5G网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
县发改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2 |
5G规划衔接 |
根据5G发展需要,优化5G基站空间布局,将5G建设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相关详细规划,有序推进基站选址和建设。 |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3 |
5G基站建设 |
完善基站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规划建设完成县城区和重点场所5G基站70个,2021年规划建设完成乡镇及以上区域5G基站220个。 |
县发改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4 |
技术实施规范 |
推进“多杆合一”试点示范 |
完善设计规划,细化“多杆合一”技术标准,在市区、高校建设“多杆合一”示范道路、示范园区,节约基站建设要素成本。 |
县发改局 |
县发改局、公安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宁化供电公司 |
5 |
编制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指导原则 |
2020年完成我县通信基站规划建设指导原则编制 |
县发改局 |
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6 |
加强项目建设与通信建设衔接 |
明确5G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将通信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工程建设联审,实现通信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县发改局 |
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化供电公司 |
|
7 |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
推广小型化、集成化、绿色化建站技术,促进新建通信基站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
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 |
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8 |
资源开放共享 |
存量通信杆塔资源开放 |
开展全县通信网络杆塔资源普查,建立通信网络杆塔资源库,支持规划、交通、市政、环保、林业、电力、广电等部门共用共享通信杆塔资源。 |
县发改局 |
县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宁化供电公司 |
9 |
社会杆塔资源开放 |
推动路灯杆、电力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 |
县发改局 |
县发改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宁化供电公司 |
|
10 |
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 |
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协调高速公路、国省道基站建设和入场维护工作;配合协调交通枢纽场站基站建设和入场维护。5G建设单位在高速、国省干线基站建设施工时,应确保公路通行安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公路、公路用地、公路绿化带原状。县财政局统一协调出资企业及管辖区域通信基站以及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和入场维护。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协调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公共建筑以及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中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所需机房与设施空间。县城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开展通信基站以及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和入场维护,统一协调城区公园等市政公园通信基站的建设和入场维护。县卫健局统一协调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通信基站以及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和入场维护。县教育局统一协调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等教育机构通信基站以及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和入场维护。县、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县乡道路、公园、文体场馆、行政服务场所、城中村、行政村村部开放公共建筑和设施,指导和督促乡镇、社区做好通信基站以及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和入场维护协调。 |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卫健局 县财政局 县城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
11 |
建筑外墙天面等资源开放 |
支持利用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建筑、变(配)电站房的顶层屋面、外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开展5G基站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 |
县城管局 县工信局 |
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宁化供电公司 |
|
12 |
资源要素保障 |
通信建设通行权保障 |
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所有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对符合规划管理要求的通信建设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 |
县发改局 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县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13 |
电力供应保障 |
建立电力保障沟通联系机制,加强非计划停电通报,简化基站用电报装申请流程,压缩三相电申请时间。推进通信电力设施改造升级,鼓励使用绿色清洁能源,全力保障通信设施的电力供应。 |
宁化供电公司 |
县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14 |
5G网络建设安全保障 |
建立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联动机制,加大对偷盗基站电池、偷用基站电力、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扰通信施工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
县公安局 |
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15 |
加大5G建设及应用宣传力度 |
提高社会各界对5G建设与应用的认知度,及时帮助人民群众消除顾虑,着力营造有利于5G网络建设、业态及产品应用的舆论氛围。 |
县文旅局 |
县发改局、工信局,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16 |
加快应用推广 |
开展5G+工业应用 |
围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储备支持一批、培育推荐一批。 |
县工信局 |
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17 |
开展试点示范应用 |
支持基础电信、数字经济、传统等企业开展5G协同创新。在重点领域、重大活动、重要场合或区域优先布局一批5G场景示范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实施一批示范应用工程,吸引更多行业参与5G应用。加速工业互联网5G应用,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组织开展基于5G的物联网示范应用,培育更多物联网新模式、新应用、新产品。 |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
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18 |
大力推动5G软件应用 |
积极推动软件技术在5G领域延伸,培育推广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应用软件,支持一批面向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满足5G应用需求。 |
县工信局 县科技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19 |
推动产业发展 |
加强补链、强链工作 |
结合5G技术发展和产业链延伸的特点,加强补链、强链工作,进一步谋划我县工业产业支撑5G产业发展的目标,争取培育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
县工信局 |
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20 |
搭建5G产业链创新平台 |
整合通信公司、5G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资源,建立宁化县5G创新实验室,推进我县5G产业链发展、应用研发和人才培养工作。 |
县科技局 |
县发改局、工信局,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
21 |
加大投资力度 |
结合我县5G产业实际,加强项目策划和争取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资金力度;根据我县工业产业发展实际,推动企业建设投资,梳理形成推动5G产业发展项目清单;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等运营商要立足实际,积极向国家和省上争取支持,进一步完善县内5G规划布局,细化5G建设年度投资计划;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联盟等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先进的5G产品落户我县。 |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
县直有关部门,电信宁化分公司、移动宁化分公司、联通宁化分公司、铁塔三明分公司宁化办事处,广电网络宁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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