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3-1500-2023-00183
- 备注/文号: 宁自然资〔2023〕45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0-20
宁自然资〔2023〕45号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安远镇AYA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设保留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安远镇AYA08地块 |
安远镇南大街西侧 |
1687.1平方米 |
商住用地
|
1.0<FAR≤1.3
|
≤45%
|
≥20%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07.5 |
215 |
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所交付的拍卖出让地块为“净地”。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1月9日到我局权益与利用股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1月9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3年11月10日上午9时在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建设期限内提供经验收合格的底层商业面积不少于90㎡(按普通商品房交房标准)给安远镇政府,安远镇政府按3100元/㎡价格回购。竞得人还须在建设期限内提供二层或三层建筑面积不少于730㎡(含公摊面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住房给安远镇政府,安远镇政府按2050元/㎡价格回购。
2.竞买成交后,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竞得人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60日内缴清全额。
3.竞得人应遵守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采用遮盖、临时绿化、透水铺装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竞得人未按要求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污染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与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8—6826632,0598—6601018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开户单位:宁化县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行:福建宁化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903131001001000000480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宁化支行
账 号:100282927350010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宁化支行
账 号: 428664332608
开户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 号:9030623010010000027287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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