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6113-1500-2021-00045
  • 备注/文号: 宁自然资〔2021〕30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8-23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2021〕30号
来源: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08-23 17:16

 

经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广济小区地块和新桥片区C03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亩)

(设保留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1.

广济小区

慈恩路与连冈路交叉口东北侧(城东组团C-12地块)

54534平方米(81.801亩)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1.2≤容积率≤1.8

≤25.0 %

≥30%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17300万元(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该地块拍卖起始价总额的20%确定)。

 

421

2.

新桥片区C0301

长征大道与南大街交叉口西南侧(原老车站地块)

10214平方米(15.321亩)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1.2≤容积率≤2.0

≤35.0 %

≥20%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2600万元(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该地块拍卖起始价总额的20%确定)。

 

335

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所交付的拍卖出让地块为“净地”。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13日到我局权益与利用股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13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9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一)1号地块:2021年9月14日上午10时在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二)2号地块:2021年9月14日下午15时30分在宁化县自然资源局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1号地块:该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设定最高限制价格627万元/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每亩人民币0.2万元或0.2万元的整数倍,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配建安置住宅建筑面积方式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阶梯不小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整数倍,按竞建筑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竞配建的安置住宅面积为计容建筑面积,应在首期建设,并移交给县城市经营公司。

(二)2号地块:

1.该地块采用“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设定最高限制价格 499万元/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每亩人民币0.2万元或0.2万元的整数倍,拍卖过程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配建安置住宅建筑面积方式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阶梯不小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整数倍,按竞建筑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竞配建的安置住宅面积为计容建筑面积,应在首期建设,并移交给县城市经营公司。

2.竞得人须在建设期限内提供临南大街、长征大道第一排底层商业店面建筑面积不少于1906㎡(含公摊)和临南大街、长征大道第一排二层以上(含二层)商业用房面积不少于4137㎡(具体位置须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评审确定,按普通商品房交房标准)作为县政府安置用房,县政府按2700元/ ㎡价格回购。

(三)竞买成交后,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竞得人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成交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60日内缴清全额。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

联系地址:宁化县自然资源局权益与利用股

联系电话:0598—6826632,0598—6601018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开户单位:宁化县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行:工行宁化支行

账号:  1404046419010026790

开户行:建行宁化支行  

账号:  35001647407059000168

开户行:农行宁化支行       

账号:13-895101040004438

开户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号:9030623010010000027287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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