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03-1500-2020-00001
- 备注/文号: 宁教职改〔2020〕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1-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明教人〔2019〕160号)精神,2019年在我县开展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有关政策
1.申报参评人员应是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教师,且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2.申报评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
3.推荐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2016年以前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计算,2016年1月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规定执行。
5.参评一级教师职称须参加晋升一级教师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转评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6.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7.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学校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8.申报参评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必须参加说课或讲课能力素质考核。
9.注重实绩表现。申报人员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任现职以来,在提升教学质量、增强德育效果、提高管理水平、组织艺体活动、辅导学科竞赛(活动)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并有取得实绩的佐证材料或典型案例。
二、申报推荐程序
各校要按照申报推荐程序,认真做好教师职称推荐工作。
1.学习。各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学校会议、网络、专栏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和宣传省、市、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改革相关文件,让每位教师明确标准条件、推荐方式、评审方法等政策规定。
2.考评。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通过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和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学校在拟订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时,要结合本校实际修订完善推荐办法,将年度绩效考核纳入量化考评,同时,既要考虑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而未被聘用的教师,又要关注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拟订的量化考评办法,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提交教代会审议表决。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
3.申报。学校公示当年中级专业空缺岗位数及学校竞争推荐量化考评办法,并组织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未被聘用和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符合岗位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参加竞争推荐。
4.推荐。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岗位空缺数量,组织等额表决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须经过推荐等额参加评审。
5.呈报。申报人员按送审材料清单规定要求,有序、真实、齐全、整洁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学校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并将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县教育局。
三、其他要求
1.坚持空缺岗位申报原则。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各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如果擅自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学校人员责任。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职称评聘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各校)要进一步完善职称推荐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3.重视思想政治表现。申报对象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生乐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教育教学,积极传播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正能量。对散布谣言,或出现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或弄虚作假的,坚决取消当学年申报资格。
4.严格把握标准。各校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完成教学工作量等情况进行审核,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从教以来,援藏、援宁、援疆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做好学历核实。在职提升学历,能够查询的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查询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核对档案有关材料,并在学历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城区教师学历层次符合要求,但申报评审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相近)的,须提交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4门及以上结业证书;或参加省教育厅委托有关学校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如实填写表格。申报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等,填写内容应与年度考核表及所提供的评审材料相一致。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8.认真检索论文。申报人员提供的CN论文应由学校进行检索鉴定。发表在非法刊物、非教育类学科类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检索资料须经学校(单位)审核盖章一并报送。
今年继续对送审论文代表作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业组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9.按时报送评审材料。送审材料于2020年1月13日前报送县教育职改办,同时,提交申报人员评审花名册(见附件11)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见附件12)1份、职务评审简明表(见附件7、8)2份、三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代表作情况表(见附件13)1份、送审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2寸办理资格证书相片1张(在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上述申报人员汇总表、评审花名册、证书备案表、代表作情况表及送审论文代表作等电子文档,发送至办公平台人事股马永胜处。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校,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10.按规定缴纳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的规定,请各校在报送材料时,将评审费450元/人和论文鉴定费200元/人存入教育局账户(银行:建行宁化支行,户名:福建省宁化县教育局,账号:35001647407050001502),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评审费”及缴纳人姓名。
11.加强聘后管理。学校(单位)结合实际完善聘后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实现能上能下,促进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4.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5.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
6.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
7.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8.三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花名册
9.三明市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
10.三明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代表作情况表
宁化县教育局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 6日
附件1
中小学 幼儿园
教 师 职 务 申 报 表
学校(单位)
姓 名
任教学科
申报专业技术
职称及学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福建省教育厅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供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职务评审使用。第一至第六项由申报对象填写,填写内容应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第七、八项由申报学校(单位)填写。第九项页由人事职改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学历”栏中最后一档为最高学历;“毕(肄、结)业”等表示选项的,应将非选择项划去。
4.若填写的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一、基 本 情 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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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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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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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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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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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体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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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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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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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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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 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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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毕(肄、结)业时 间 |
学 校 |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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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及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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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 确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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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学校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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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职)、 有何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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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以来 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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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修培训经历
起止时间 |
主要内容 |
地点 |
证书号码 |
验印确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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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教学)经历
起止时间 |
学校(单位)及任教学段、学科 |
证 明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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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支)教经历
(城镇教师填写)
起止时间 |
任(支)教单位 |
证 明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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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
(一)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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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年 |
任教 学校 |
任教学科 年级、班级 |
学生 人数 |
课时数 |
开设选修课、 地方(校本)课程、 课外活动情况 (名称、次数) |
完成情况、 取得成效、 获何奖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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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五年教学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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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教学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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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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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 |
/ 学年 |
/ 学年 |
/ 学年 |
/ 学年 |
/ 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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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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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教 学 及 教 研 工 作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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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主任及其他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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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任 班 主 任 工 作 情 况 |
(含相当班主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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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管 理 |
工 作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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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育 工 作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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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验 室 建 设 |
工 作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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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设公开课教学情况(可选择部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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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开课内容 |
开课范围 (省、市、县、校) |
评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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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指校级以上各种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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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获奖项目 |
获奖班级或学生 |
名次 |
本人承担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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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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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指导对象 |
指导内容和形式 |
指导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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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及其他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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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
发表时间 |
期刊或汇编名称 |
刊物 级别 |
第几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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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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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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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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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
起止时间 |
立项单位 |
第几完成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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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生评议满意率情况
(中小学教师填写)
学 年 度 |
满 意 率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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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学年度 |
考核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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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议推荐意见
(一)教研组(或评议小组)评议意见 (包括师德、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履职情况及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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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长: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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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教师职务推荐评议意见 (包括师德、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履行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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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推 荐 结 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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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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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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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负责人: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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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设区市、省直厅局、高校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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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审意见
学 科 评 议 组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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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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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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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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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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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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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或 职 改 部 门 确 认 意 见 |
确认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汇总表
姓名: 申报学科:
学年/学期 |
任教班级 |
学生 人数 |
任教课程 |
周学 时数 |
学时数 |
其他教学工作量及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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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二、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学年/学期 |
承担班级 |
相当于班主任工作情况 |
年 限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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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申报职称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分类整理成册。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各地教育局职改办和有关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教师报送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申报材料不齐全,我办将不再通知增补。因材料提供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现将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必备证件(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①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若为转任现资格的,须提供转任前的资格证书);③任现职以来聘任证书或有效文件;④教师资格证;⑤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原件,继续教育内容页填写完整,并经组织继续教育单位盖章或提供相关继续教育证明,继续教育证书须经主管部门验印方为有效,验印年度至申报职称条件截止年度。
2.其他材料:①农村或薄弱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填写,其中乡村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注明该校是否为乡村学校并盖章;城镇教师填写后由所在学校、受援学校及相应主管部门盖章。从城镇调入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须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审批相关材料;②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二、教育工作要求
1.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原件。
2.由学校(单位)出具的班主任工作(含视同班主任工作)证明及教学工作量证明,证明须与原始档案记载一致。
三、教学工作要求
1.提供任现职以来或2013年后学生满意率情况汇总表。
2.循环教学:由学校提供循环教学的有效证明及年度考核表原始记载(涂改无效)。
3.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应为本学科相关的内容,需提供开课或讲座有效通知、安排表及讲稿。
四、教科研工作要求
1.课题:课题需为申报学科相关的课题或德育、教育管理类课题。应提供课题立结项通知或证书、课题立项申请(申报)表、结题报告、结题鉴定表(表中未盖立项单位印章的,可提供结题证书)、课题成果等,相关表格内容必须完整。
2.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指在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文章,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电子刊、一号多刊、报纸等。代表作(论文)送审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须隐去单位、姓名;并提供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检索下载的相关所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的检索页。申报正高级讲师送审两篇代表作,申报高级教师送审一篇代表作。
五、示范引领
1.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供学校审核并盖章的师徒协议或学校相关的文件或证书,证书须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所提供的证书应体现指导教师姓名(手写无效),并为第一指导教师。
3.送培送教活动:应提供组织部门的文件通知及活动安排和证书。
六、其他
申报学科名称必须按中小学学科设置目录名称填写,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相一致。
附件4
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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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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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项 目 |
材料 份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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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汇总表或评审花名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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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无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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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复印件无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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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省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 |
5 |
单独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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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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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位、学历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须附学历验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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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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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现任党政职务任命书(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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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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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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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校公示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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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获奖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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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承担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材料(含课题申报书、结题书、课题成果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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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代表作及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检索等材料 |
1 |
另附代表作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以A4纸复印,隐去单位、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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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教师近一学期原始执行教案(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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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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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任职以来业务工作情况总结 |
各1 |
教研、电教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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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送教、送培下乡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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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
各1 |
|
||||
注:1.本清单可作为材料袋封面。
2.材料(除代表作外)复印件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并注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学校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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