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 宁林〔2026〕63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2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根据《福建省“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闽林文〔2025〕38号)、《三明市“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林综〔2025〕20号)要求,有效防范林区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风险,切实保障森林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组织开展宁化县“林电共安”攻坚行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攻坚行动小组
1.组长单位:宁化县林业局
2.副组长单位: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属地风光电企业、其他有关涉电用户。
二、工作职责
1.宁化县林业局
强化森林防火监管,严格监督林区电力设施周边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林火火情发生;依法办理电力线路穿越林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采伐、林地使用等相关审批手续,优先保障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清理、防火通道建设所需的采伐限额与用地需求;协助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森林所属法人及个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林电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火情、安全隐患信息互通互报、快速处置。
2.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履行林区电力运行安全督促指导职责,督促供电公司、电力用户和风光电企业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林区“树线矛盾”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属地优势,配合供电公司推进“树线矛盾”隐患治理,是辖区内“树线矛盾”调处的主要负责人,对治理难度较大的点位,协助供电公司共同开展树木修剪或砍伐的协调工作,共同构建稳定的供电环境,保障辖区供电安全稳定。
4.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
供电公司履行林区输配电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职责,负责风光电企业、电力用户产权的电力设施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治理,逐项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人和时限,动态完善隐患治理计划清单,落实隐患销号闭环跟踪。
5.属地风光电企业、其他有关涉电用户
风光电企业和其他电力用户履行各自产权的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全面配合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供电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照隐患治理计划清单,及时消除引发森林火情的火灾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6.林区经营单位
林区经营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电力线路保护区、配电设施周边林木植被修整清理,协同供电公司做好输配电线路防火隔离带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在计划烧除、炼山等作业区有涉及到电力线路段、保护区,配电设施安全的,用火时,积极向电力部门进行事前通知和完成后告知,做到信息互通互享。
三、相关要求
1.建立隐患清单。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积极与林业部门、林业经营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信息沟通,督促消除隐患,确保“树线矛盾”及时消除,对有影响电力线路配电设施安全运行的周边森林建立隐患台账信息,隐患排查台账信息及时报送县林业局。构建“电力永逸、林农受益、森林防火有利”互利共生模式,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在2026年底前完成不少于260亩电力设施保护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2030年底前完成800亩电力线路保护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2.强化支撑保障。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法规的落实,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做好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为“林电共安”提供合法依据。重点时段和高森林火险预警发布期间,供电公司、林权单位应发挥各自监测优势,对重点区域、重要设备、重点部位,开展天、空、地一体化巡护,防止违规野外用火及林区输配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火灾。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要参照省、市、县补偿标准对走廊清理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林业局做好通道走廊内树种选择和修剪等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指导做好电力通道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批。
3.建立应急机制。气象部门预报极端天气预警时,自然灾害来临前或紧急情况下,供电公司启动强化线路走廊清理工作机制,对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可能影响电力线路安全的树竹可依法先行应急修剪或砍伐,事后对树权人依法进行补偿。对自然灾害来临前或紧急情况下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受阻问题,相关单位和属地乡镇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线路走廊清理宣传解释推进工作,必要时组织强制清理。
4.规范林区种植。县林业局在规划种植低矮灌木时及时制止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恶意种高杆植物、阻碍线树隐患治理等行为,依法处置阻碍森林保护监督检查、违规森林用火、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5.做好宣传引导。县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及供电公司将开展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林电共安”的重要性。着重进行输配电力线路、保护区、电力配备设施的森林防火宣传,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6.落实信息报送。供电公司自2026年5月起每季度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6-2027年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年度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县林业局 陈清珑 联系电话:18259075015
工业和信息化局 李双全 联系电话:13859412798
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 巫扬平 联系电话:15959808103
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网宁化县供电公司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