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 宁林〔2026〕52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4-01
林业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闽林发明电〔2026〕5号)、《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加强近期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全力维护林区安全及社会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清明祭扫、春耕生产、林事用火、踏青旅游等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林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近期省、市关于森林防火的工作部署要求,将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核心工作来抓,对历年来清明期间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村庄要制定精准有效的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夯实乡村网格化管理,林业站要主动对接乡镇,同应急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凝聚联防联控合力。
二、加强巡护巡查,严查违规用火。在重点时段,护林员要全员在岗在位巡护,一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巡护,压实监护责任,同乡村干部守好重点人群,落实“人盯人”管理;二是加密重点地段、关键卡口巡查频次,做到严防死守,对坟头墓地、农林交错地、景区和非景区景点、进山入林路口等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力度;三是加大科技防控设备应用,提升火情监测预警能力,充分发挥无人机巡查范围广、监测无盲区的空中优势,依托铁塔、电力监控实现实时动态、精准灵敏的地面预警,借助东南航空空中巡护机动高效、反应迅速的特点,构建 “空天地” 一体化立体防控体系,对野外违规用火及时制止并加大查处力度。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风险。各林业站要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公墓、散坟集中区、农林交错地、在建工程、景区非景区景点、国有林场等关键区域和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持续深化“林电共安”攻坚战三年行动,配合电力部门,开展林区输配电线路安全隐患整治,严防因线路老化,短路等引发森林火灾。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单位,按照《福建省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规定》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详细登记,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行清单化、销号式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风险。
四、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林业各场、站、保护区要根据《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26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林〔2026〕41号)要求,在进山入林的位置摆放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坟墓集中区投放移动小喇叭,无人机在空中巡护宣传,智能语音宣传杆播报防火知识,通过“车子开起来、喇叭响起来、标语贴起来、无人机飞起来”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声势,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特别要加强返乡祭扫人员,踏青游客,林区百姓的精准宣传引导,营造“绿色清明,共护青山”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步宣传“计划”烧除的流程和意义,并做好用火报备登记,在非禁火期乡村将服务百姓安全用火。
五、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情信息报送规定,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组织专人对风力灭火机、油锯及 “以水灭火” 等扑火装备进行全面检修、调试和保养,确保装备性能稳定、随时可用。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办法,配齐配强扑火物资装备,常态化开展扑火队伍实战演练和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迅速高效开展早期火情处置,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宁化县林业局
2026年3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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