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 宁林〔2026〕41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3-12
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林业站、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
现将《宁化县林业局2026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化县林业局
2026年3月11日
宁化县林业局2026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提升群众森林防灭火法治意识,加强新修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引导群众从无序用火转为有序用火。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宣贯新《条例》 筑牢防火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3月11日至4月11日。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林业各单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核心解读《条例》新增条款,重点宣传各单位主体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法定责任与义务,部门权责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明确野外违规用火的法律后果,推动《条例》精神落地生根,深入人心,让依法管火,依规防火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三)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社会公众依法用火意识。
(四)普及森林火灾预防,科学扑救,紧急避险等实操知识,讲解野外火源管控,生产生活规范用火的具体要求,宣传“计划烧除”工作,引导群众牢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
(五)宣传高火险期橙色预警响应,禁火令执行等防控措施,解读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突发性,增强林区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广泛宣传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违反《条例》的典型火灾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营造“学先进,守规矩,严防火”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主要任务
林业各单位要紧扣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以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森林防火及“计划烧除”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群众森林防灭火法治意识,切实让森林防灭火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条例》落地见效。
五、工作措施
(一)聚焦“三个关键”,提升《条例》宣贯的针对性。一要紧盯关键时期。针对清明节祭祀、春耕生产等重点时段,将《条例》宣贯与火源管控工作相融合,“清明”期间要提前部署筹划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配合属地政府设立临时检查关卡,设置临时宣传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高森林火险期的防火宣传力度,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移动宣传小喇叭、无人机、森林防火语音宣传杆等加大对预警信号、典型案例宣传。二要突出重点区域。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林区进山路口、公路铁路沿线以及农林交错区、电力走廊、坟墓集中区等重点部位,要设置规范性防火警示宣传标语标牌,对于老化、破旧的森林防火宣传牌要及时更换。三要突出重点人群。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要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如方言宣讲、现场答疑、游戏互动等方式开展《条例》“面对面”宣传,加强对林区经营单位、施工队伍的宣传,宣传其法定防灭火责任。
(二)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利用媒体矩阵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宣传平台,播放《条例》、森林防火及“计划烧除”内容,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推送至千家万户。二是深化线下宣传行动。组织开展《条例》、森林防火知识及“计划烧除”知识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林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通过墟日流动宣传,面对面跟群众讲解《条例》法律法规、“计划烧除”工作意义和流程,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营造人人“懂防火,知烧除”的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强化科技赋能宣传。利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重点地段的森林防火智能语音宣传杆播报器增加《条例》宣传内容,实现智能提醒、精准宣教,利用无人机开展《条例》宣传与巡护工作相结合,覆盖偏远林区、山区等宣传盲区,提升宣传质效。
(三)强化协同联动,增强整体宣传影响力。一是推动部门协同发力。林业站要会同当地派出所、供电所、学校等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将《条例》宣贯融入各自业务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宣传格局。二是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林业站要梳理当地违反《条例》的典型火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以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凝聚社会共治合力。发动志愿者、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森林防灭火宣传,推动形成"人人学条例、人人讲防火、人人尽责任”的社会共治氛围。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林业站、保护区、国有林场要充分认识此次宣传月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学习贯彻《条例》,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并由单位负责人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实效。
2.及时总结梳理。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总结材料及相关宣传图片于4月15日前发送局防灾减灾股邮箱:nhfhb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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