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 宁林〔2025〕79号
-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9-29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闽林发明电〔2025〕13 号)和《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的通知》(明林函〔2025〕37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于卫星热点、铁塔、国家电网监测、无人机空中巡护情况要及时反馈跟踪,对于群众集中用火时期、高森林火险时段、火情易发区域要加强宣传巡护,提前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更加有力的预防措施,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要依托村组干熟悉辖区用火习惯的优势,实现点对点宣传、巡护与劝阻。
二、加强部门联动,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乡镇、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协同联动,重点围绕火源管控、隐患排查、火案查处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防火”的工作格局。要根据《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的提示函》持续推动2025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野外火源风险隐患、重要目标风险隐患、林缘内工程建设项目火灾隐患、林区内可能受火灾威胁的木质房屋隐患、林区输配电隐患。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宣传氛围。结合辖区内森林防火特点,扎实开展秋冬季和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制定“分时段、分区域、分人群”的精准宣传方案,确保重点区域宣传无盲区、重点人群宣传无遗漏。要利用移动小喇叭加强本地典型案例宣传,强化警示宣传教育。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林区出入口宣传牌、警示牌设置,并充分运用森林防火智能语音宣传杆,对进入林区的游客进行森林防火警示、提醒和宣传。
四、加密巡护频次,严格火源管控。各单位要加强“人防+技防”相互配合,高火险期及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护林员需全员在岗携装巡护,加密山脚、田边等区域巡护频次,加强农事用火、旅游用火等重点区域的巡护盯防。监管员要运用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及时核查护林员巡护情况,对造林炼山、有害生物防治、防火区林缘30米范围内的计划烧除,林业站认真审核后,报林业局审批,同时在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报备,并积极配合属地乡镇村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五、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加强防火物资库管护检查,落实防火物资储备和机具检修,对无人机、对讲机等充电设备及时充满电,加强“以水灭火”培训及演练,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守,及时关注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做好各类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积极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严格执行森林火情“双报”制度(立即上报当地森防指和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
宁化县林业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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